最後應該提到的,是魯迅對《紅樓夢》的評論。
魯迅同意胡適的“自敘”說,認為《紅樓夢》前八十回是“生於榮華,終於零落”的曹雪芹自敘其半生經曆的書,全書所寫“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跡”,“敘述皆存本真,聞見悉所親曆,正因為寫實,轉成新鮮”;後四十回乃高鶚續作,它描寫“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與原著所謂“食盡鳥飛,獨成白地”頗相符合。唯“結末又稍振”,“雖亦悲涼,而賈氏終於蘭桂齊芳,家業複起,殊不類茫茫白地,真成幹淨者矣”。尤其是讓賈寶玉出家後,“光頭赤足,披大紅猩猩氈鬥篷”來拜見賈政,屢為魯迅詬病。
《紅樓夢》被魯迅稱讚和注意的主要有兩點:
一是它的真實性。“其要點在敢於寫真,並無諱飾,和從前的小說敘好人完全是好,壞人完全是壞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敘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
二是它以賈府的變故、寶玉的遭遇為主線,敘述了社會人生中一個命定的“悲涼”故事。魯迅認為,警幻仙子所製《飛鳥各投林》一曲是全書內容的概括和書中主要人物命運的讖語。寶玉先是“不解”,但經曆種種夢幻後終有所“悟”。到榮國府“頹運方至,變故漸多”時,寶玉也在“繁華豐厚”中,因屢與“無常”亦即死神照麵,眼見所愛的人相繼死去,自己也幾乎被趙姨娘害死,終於悟出了世道無常、命運恐怖的道理。“悲涼之霧,遍被華林,然呼吸而領會之者,獨寶玉而已。”他的出家,頗合情理。[62]
但是,魯迅認為《紅樓夢》所寫,不過是“社會上常有的事”,隻能算“小悲劇”。高鶚的續作已設了“小小的騙局”,其他必令“生旦當場團圓”的續作則是諸多續書作者“自欺欺人”的表現:
《紅樓夢》中的小悲劇,是社會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較的敢於實寫的,而那結果也並不壞。無論賈氏家業再振,蘭桂齊芳,即寶玉自己,也成了個披大紅猩猩氈鬥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這樣闊鬥篷的能有幾個?已經是“入聖超凡”無疑了。至於別的人們,則早在冊子裏一一注定,末路不過是一個歸結:是問題的結束,不是問題的開頭。讀者即小有不安,也終於奈何不得。然而後來或續或改,非借屍還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當場團圓”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癮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騙局,還不甘心,定須閉眼胡說一通而後快。[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