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讓我們來探討上一節所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悲劇難道隻有社會悲劇一種類型嗎?一切悲劇都是社會上的惡勢力暫時地壓倒善的結果嗎?
至少,與歐、蔣同處維新、革命時代的王國維並不這樣看。他提出了另一種觀點,認為人類作為生命存在和作為社會性存在而存在這兩件事本身就是悲劇性事件,人就生活在悲劇之中。他在1904年發表的《紅樓夢評論》中闡述了這一觀點。
他同意老子和莊子的說法:“人之大患,在我有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認為憂患勞苦與生命既相生又相克,既統一又對立。擁有生命,是符合人的欲望的;憂患與勞苦,是為人所厭惡的。但憂患勞苦與生命如影隨形,每時每刻都不能分離。人類既愛生惡苦,又不得不受苦以生,始終處於“欲其所惡,惡其所欲”,將勞苦以生這種不可欲的事物當成可欲的事物來追求這種悖論性的困境之中。
他認為,人自有生命以來,目的就是為了維持和延續生命。“饑而欲食,渴而欲飲,寒而欲衣,露處而欲宮室”,是為了維持生命;為婚姻、家庭、養育教誨子女、安排子女婚嫁而操勞,是為了延續“少則數十年,多則百年而止”的生命,圖永久之生命。為了在自然和社會中保存種姓,抵禦各種侵害,人又“相集而成一群,相約束而立一國,擇其賢且智者以為之君”,建立法律、學校、警察、軍隊,“使人人各遂其生活之欲而不相侵害”。這就是人生的全部內容。它體現了人的全部欲望,也花費了人的全部體力與腦力。但是,人的憂患勞苦真正得到報償了嗎?他認為並沒有,因為人類生活的本質決定了人類一切努力都是徒勞和痛苦。
那麽,人類生活的本質是什麽?是為欲望所支配,追求欲望的滿足。人的欲望是無窮無盡,不知饜足的。其根源在於人總是感到匱乏、不足,不足就是痛苦。一個欲望滿足了,但這隻滿足了人千百個欲望中的一個,其他的欲望又會隨之而起。因而,人自始至終都不會感到滿足。即使一切欲望都滿足了,“更無所欲之對象”,厭倦之情也會襲人而來。所以,人生不堪重負,“如鍾表之擺,實往複於痛苦與倦厭之間”。如果要擺脫痛苦厭倦去追求快樂,人又得努力,“而努力亦苦痛之一也”。而且,快樂之後,對痛苦的感受更加深切。因此,人生隻有感到痛苦而無法獲取快樂的狀態,絕無隻感到純粹的快樂而不先之或繼之以痛苦的狀態。同時,人類的痛苦與人類文化的發達俱增,因為“文化愈進,其知識彌廣,其所欲彌多,又其感苦痛又彌甚”。所以,人生就是痛苦,“故欲與生活與苦痛,三者一而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