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獨與天地相往來:莊子的世界

齊物論第二

【導讀】

本篇可謂莊子的自然哲學總綱。圍繞“齊物”這個自然哲學範疇,莊子依次提出了四個相關命題:一,“吾喪我”;二,“天籟”;三,“真宰”;四,知之至。

什麽是“吾喪我”?對南郭子綦 qí 而言,就是“似喪其耦”;對於莊周而言,就是莊周與蝴蝶如夢之分的“物化”;郭象對此的注解是“同天人,均彼我”“無彼無是,所以玄同”;莊子的結論是“物無非彼,物無非是”,這也是“齊物”的真諦——主客皆忘,物我兩無,然而,如果真是如此,無物可齊,無人能齊。莊子“吾喪我”的本意或許正在於此:不是忘,是無可忘;不是喪,是無可喪;不是夢,是無所夢;不是均彼我,是無彼我;不是齊是非,是無是非。

一個人怎麽能夠達到如此“吾喪我”的“齊物”狀態?南郭子綦的方法是“隱幾而坐”,莊周的方法是“夢”。然而,無論是隱幾而坐還是夢,都不是方法,都不是刻意“做”出來的,而是人生本來如此,人生本該如此。至於為什麽如此,莊子的回答是:不知道,不可能知道,不想知道,不必要知道,一切想要知道的努力,都隻會讓人徒增煩惱。

什麽是“天籟”?要言之,天籟就是萬物自然而然。南郭子綦的說法是“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己也”。郭象對此注解說:“夫天籟者,豈複別有一物哉……無既無矣,則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為生。然則生生者誰哉?塊然而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則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則謂之天然。天然耳,非為也,故以天言之。……夫天且不能自有,況能有物哉!故天者,萬物之總名也。莫適為天,誰主役物乎?故物各自生而無所出焉,此天道也。”

郭象在這裏以“天籟”借題發揮,自成專論,說它是中國思想文化史上第一篇“自然哲學宣言”和“人的自然權利宣言”,或許毫不為過,其核心理念有三:第一,天即萬物,萬物之上沒有天,萬物自外沒有天,我即萬物之物,我即天;第二,我自生,自生即自己而然,即自然,即天然,我即天然;第三,我自生,我自然,我自己 自己成為自己 ,謂之天道,我即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