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裏克·亨利
帕特裏克·亨利(1736—1799),美國革命領袖之一,演說家,反對英國殖民統治,主張十三個殖民地獨立。
每一個美國人都知道帕特裏克·亨利說的那七個字,卻很少有人可以告訴你,他做了什麽才給我們自由。在為自由而罷工的愛國者中,亨利是先鋒。他的努力,最早是從為殖民地居民要求得到英國人的權利開始的。
許多人也許會滿足於對殖民地母國的安全依賴。亨利則不然。他是完全的美國人,1736年出生於弗吉尼亞;他背靠大海,麵朝邊遠地區和未來。他“與這個國家一起長大”,正像國家達到成熟一樣自身也達到了成熟。他是樸實的,也是頭一個“落後的邊遠地區”的領袖人物,具有強烈的獨立意識和不信奉國教的蘇格蘭人的血統。
像許多偉人一樣,他最初的嚐試都不成功。他開店,失敗了。他18歲結婚,新娘為他帶來一個沙質的小種植園。種田不走運,他又回去開店,結果又失敗了。23歲時他發現自己有四個孩子、一大堆債務,卻沒有特殊的職業訓練。可是他具有超凡的記憶力、有邏輯的頭腦、有急智、不易發怒。他辯論時頑固,但講話彬彬有禮。他總能理解普通人的想法,並能喚醒他們。
這些才能可以指向什麽職業呢?這位年輕人的腦海裏閃過了答案。然而,既沒有空閑又沒有金錢,他怎能學法律呢?他借了一本關於法律職業的權威著作和一本弗吉尼亞法律匯編。六星期之後,他已經將這些知識裝進了他亂蓬蓬的一堆紅頭發下麵的腦子裏了。接著,身穿不合身的鄉下衣服,他來到弗吉尼亞殖民地的首府威廉斯堡,向有學問的主考人毛遂自薦,要求當律師。他們很快察覺出他的知識還很缺乏,可是就基本司法而言,他是沒有錯誤的,是一個“天生的”律師。握手過後,主考人簽訂合同雇用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