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黑眼睛對著藍眼睛

當阿貓阿狗皆可成為藝術家後

現代主義藝術經過約一個世紀的實驗,被媒體造就出了畢加索、馬蒂斯、康定斯基、達利等許多大師。當然也不乏傑出的作品流芳於美術史。然而,萬萬沒想到,對付兩個克星的無奈策略卻導致了吊詭的邏輯後果。

首先來看“怎麽畫”。

變形、色彩的主觀化、自動繪畫等,完全由各流派的畫家憑著自己提出的假定來揮灑,確實是顛覆前人所有藝術規範的最痛快的解放。畢加索宣稱:創造乃是一切破壞的總和。現代藝評家們說得更哲學:沒有規範便是現代藝術的規範。後來發展到波普藝術(Pop Art)、集合藝術(The Art of Assemblage,在50—60年代稱“廢物藝術”)等,幹脆提出要“消解藝術和非藝術的區別,消解藝術家和非藝術家的區別”。這兩個“消解”可是法力無邊,意味著任何人——沒有受過任何藝術教育的阿貓阿狗,隻要他們願意,全都可以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樣“拿起畫筆,立地成家”。意味著世上任何物品,哪怕垃圾廢物,都可賦予一個觀念就搖身一變成為藝術傑作。紐約的精神病人的隨意塗抹,台灣的從來沒有學過畫的道士、退休工人、農民一時興起畫出的“素人藝術品”,一夜之間都離奇地成了高價位的藝術商品。

如此作畫(“怎麽畫”)的邏輯發展結果是,藝術的被欣賞機製被消解了。道理最簡單不過:既然人人都是藝術家,物物皆為藝術品,為什麽我還要到畫廊來欣賞你這些我也能立刻做出來的“現代藝術”呢?為什麽我還要掏腰包來買你的讓我的直覺感到很難受的東西呢?

至於在作品中表現“替代上帝的自我”(“畫什麽”),由於現代藝術根本沒有共通的判讀規則,別說是大眾茫然不懂,就連高端社會精英,特別是他們畫家同行都是一頭霧水。通常的補救辦法是,由藝評家或幹脆由畫家自己出來,用從現代哲學那裏尋章摘句弄來的時髦術語加以詮釋,企圖讓觀眾明白畫中內涵的恍兮惚兮的“自我”。假定觀眾終於把藝術家的“自我天書”讀懂了,可是話又得說回來,在這價值多元的時代,你有你的自我,我有我的自我,彼此都是等價的,憑什麽讓我悅納和欣賞你藝術家那個常常是詭譎、變態的“自我”呢?除非這位觀眾有“寄生性榮譽”的嗜好,即以自己能讀懂大師的天書為榮的虛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