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設官定職,出發點是為辦事,不是為用人,尤其不是為養閑人,誰能把事情辦好就應當用誰,而不必管他是君子,抑或是小人。在這個前提下,對於有缺陷的能人加強教育,對不能辦事的善人,或調換職務,或離職賦閑,讓出缺位給有能力的人來幹。
雍正經常和他寵信的大臣一起探討識人和用人的原則、方法。有一次,鄂爾泰在奏折中說:
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亦難以自效,雖賢者亦或致誤公;用當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為,即小人亦每能濟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時必官無棄人,斯政無廢事。
他強調用人一定要得當,要因事擇人,不能因人派差事。雍正異常讚賞他的觀點,轉告他批諭田文鏡的關於用人的兩句話:
可信者非人何求,不可信者非人而何。
雍正稱自己就是這樣用人的,並要求臣下也效法他,他說:這句話,提出如何對待可信任的人與他的能力之間的關係問題,即對那些可信任而又不能勝任官職的人,就不能抱有什麽希望,對不可信又不能勝任的人就不必給他職責了。
雍正不僅重視官員的可信程度,更重要的是把它同他們的才能結合在一塊考慮。雍正曾在給臣下的朱批中寫道:
凡有才具之員,當惜之,教之。朕意雖魑魅魍魎,亦不能逃我範圍,何懼之有?乃至教而不聽,有真憑實據時,處之以法,乃伊自取也,何礙乎?卿等封疆大臣,隻以留神用才為要,庸碌安分,潔己沽名之人,駕馭雖然省力,唯恐誤事。但用才情之人,要費心力,方可操縱。若無能大員,轉不如用忠厚老誠人,然亦不過得中醫之法耳,究非盡人力聽到之道也。
雍正提出用人要用人才之人。雍正看到,一些有才能的人未免恃才傲物,與那些庸愚聽話的人不同,不容易駕馭,但是他認為不必懼怕他們,應當用心去掌握他們。在這裏尤需注意的是“惜之、教之”的思想,這是說人才難得,對已經湧現出來的幹才,盡管他們有缺陷,也要愛惜,不能摧殘;愛惜的方法之一,是對他們加強教育,幫助他們改正過失,以利充分發揮他們的才智。鄂爾泰見到朱批後,於十一月十五日具折陳述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