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雍正謀略

雍正不用無能人

雍正把清、慎、勤,視作對高級官員的基本要求,而另外要求他們能胸有全局,目光遠大,辦事瞻前顧後,能夠駕馭屬員,即要兼有才能與忠於職守的品德。

在賢和才的取棄上,雍正還有更深入的考慮。自從西晉的創立者之一的司馬昭對僚屬提出“清、慎、勤”三項要求之後,曆代的封建統治者皆奉之為圭臬,康熙也不例外,他在康熙二十一年親自書寫“清慎勤”三個大字,頒發給各地總督、巡撫。但是人們對於“清慎勤”產生許多誤解,把畏縮不前、不敢負責當作謹慎,把精力放在瑣屑事情上,以為勤勞,把刻薄當作是清廉。

雍正不宥於成說,尤其是不讚成對“清慎勤”的淺薄理解。他在論巡撫的職責時說:“巡撫一官,原極繁難,非勉能清、慎、勤三字便可謂勝任也。用人雖不求備,惟至督撫必須全才,方不有所貽誤,若無包羅通省之襟懷,統馭群僚之器量,即為不稱厥職。”又說:“凡事當務大者遠者,若隻思就區區目前支吾,以盡職任而已,未有不顧此失彼,跋前躓後者,當努力勉一大字。”

他把清(廉潔奉公)、慎(忠誠謹慎)、勤(勤勞王事),視作對高級官員的基本要求,而另外要求他們能胸有全局,目光遠大,辦事瞻前顧後,能夠駕馭屬員,即要兼有才能與忠於職守的品德。

署理湖廣提督嶽超龍在奏折中表示:“惟有益思正己率屬,砥礪官方,以仰報高厚之恩。”雍正告訴他,即使做到了正己率屬,“若不知訓練兵丁,滌除陋習,不過自了一身而已,與木偶何異,曠職之愆,仍不能免”。說得很清楚,身為提督大員,以自身的模範行動帶領下屬清正廉潔固然很好,但若不能將軍隊訓練好,把從前的弊病革除掉,這樣的人品行再好,也不過像個木偶人,被耍弄者撥弄著,表現出各種動作,自己沒有主動性,怎麽能起到他所擔任的職責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