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在四川省銀行總行省庫部收支課工作的許伯建回憶說:“一天,我收到中央銀行國庫局一件支付書,命在江津縣代辦國庫業務的四川省銀行辦事處付給陳仲甫一筆數目可觀的錢。這筆錢是由蔣介石匯給陳仲甫的。我想,陳仲甫是陳獨秀的名號,一般人都不甚知道,所以我特別注意這筆庫款的下落。江津靠近重慶,雖戰時,水陸交通仍方便。可是過了六七天,仍不見江津省銀行辦事處寄回陳仲甫的收據。國庫局派了一位襄理大員來查問,並催促盡快將這筆錢送交陳收。又過了兩天,江津省銀行辦事處回電說:‘辦事處主任張錦柏親自去見陳仲甫,他還是不收,隻好將原支付書退回。我們當即通知國庫局:已將這筆錢原封退回。”
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中現存有11件國民黨當局資助陳獨秀款項的相關信函和文件,其中有四封信是朱家驊寫給陳獨秀的(其中1942年1月23日的書信手稿應為27日信的草稿),告訴陳資助情況,並派張國燾送去。還有兩封是朱與蔣介石大秘陳布雷的通信。陳布雷在1942年1月17日致函朱:“日前所談仲甫近況艱困,經呈奉諭示一次補助8000元,以吾兄名義轉致。”朱則在1月20日回複說:“關於一次補助仲甫兄8000元由弟名義轉致一節,俟收到後,當即派張國燾同誌送去也。”
從六封信中可以看出,朱家驊都是以“個人名義”先後於1940年7月17日、1941年3月6日、1942年1月27日三次向陳獨秀分別資助1000元、5000元和8000元。
毫無疑問,從朱家驊書信手稿筆跡上來看,並非是一人所書;而從署名“朱家驊(親簽)”或“朱家驊(親)”以及每封書信開頭都寫明“致陳獨秀”、“複陳主任”、“函陳仲甫先生”或“致陳仲甫”等信件標題上來看,這些信件均不是正式信件原稿,而是未謄清手稿或秘書代筆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