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霧都明燈

周恩來伸出無私援助之手

民盟自成立之時起,就陷入重重困難之中。

民盟成立時是秘密的,在國民黨統治區沒有合法地位,不能公開活動。而要公開民盟組織,又怕遭到蔣介石的破壞。左右為難中,民盟領導人們想出了一個辦法:先到香港辦一份報紙,作為喉舌,爭取國外的同情與支持,將民盟組織在海外公開,造成既成事實,使國民黨無法設置障礙。

3月28日,即民盟正式成立後不到10天,梁漱溟來到曾家岩50號“周公館”,向周恩來談起了這一計劃。周恩來深表讚同,當即寫信給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員、負責港澳及海外統戰工作的香港統戰工作委員會書記兼八路軍香港辦事處主任廖承誌,熱情介紹了梁漱溟,要廖給予支持。

梁漱溟一介書生,到達香港後,本來還想盡量靠自己的力量來完成任務。誰知港英當局卻有許多令他頭痛的規定:辦報要先立案,交付押金,還要有擔保人;要請律師,也要先交一筆錢,以後每月還要交錢;印刷廠印報也要先付錢……

最使梁漱溟為難的是,他帶去的錢不多了。這也要錢,那也要錢,他真是一籌莫展。

正當此時,得到周恩來關照的中共組織主動找上門來了。廖承誌囑咐正奉周恩來之命在香港創辦《華商報》的範長江,要他以一個南洋僑商的名義,資助了四五千港元給梁漱溟,解決了梁漱溟的燃眉之急。

在中共支持下,民盟機關報《光明報》在香港順利出版了。

然而,好事多磨。

香港各家外國通訊社規定,發表政綱必須有政團同盟的通訊地址,並要有領導人簽字負責。

民盟是一個在抗日救國大旗下團結起來的政治聯盟,成立之初,仍很鬆散,沒有嚴格的組織紀律約束,凡是入盟的黨派成員和領導人,都有兩重身份,既是民盟盟員,又是另一黨派成員。政治素質本不一致,對待問題的觀點自然不同,因此一開始就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