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時代.卷二

經濟體製在變化

私營企業和集體企業雖然發展迅速,卻仍舊是相對比較小的力量。據最近的統計,1060萬家登記的私營企業銷售額80億美元,雇用了1500萬工人,也就是中國非農業勞動力的4.5%。大約170萬集體企業雇用了1億工人,在某些省份,集體企業成了主要形式。然而,全國85000家國有企業雇用了絕大多數的勞動力,工業產量占中國的4/5。以前,國有企業一直按照毛澤東從斯大林那裏搬來的體製運作:所有的原材料由北京的各個部門分配,投資由上麵製定,企業的產品種類、產量、銷售地和銷售價格都由國家決定,國家還決定工人的工資、工種,企業的利潤全部上繳國家,損失也由國家補貼。1984年,上海的一個廠長說他不必請示上級而可以自主批準的金額隻有33美元。

早在1979年,鄧小平政府就開始調整這種體製了。強調重工業的斯大林模式的“五年計劃”被終止了,國家把大量資金用於電冰箱、洗衣機和電視機這些消費品的生產。一些控製逐漸開始鬆動。1982年,北京不再指定所有的衣服式樣,由市裏的工廠自己設計。盡管中國80%的人仍舊穿著毛澤東時代的寬大衣服,卻有不少人穿上了牛仔褲、西裝、裙子和高統皮靴。

現在鄧小平和他的助手們認為應該抓住時機更進一步,全麵實行市場體製。根據1984年底通過的一項規劃,國有企業也可以實行承包製。中央雖然製定宏觀的生產目標,但是隻能直接分配一定數量的生產原料,隻能按照固定的價格出售一定數量的工廠產品。國家允許,甚至要求企業管理者自己聯係原料供應商,自己決定除了必須賣給國家的產品外還生產什麽,可以浮動的價格自由尋找買主。國有企業要上繳55%的企業所得稅,其餘的利潤歸其企業所有,用於再投資、給職工發放獎金、補貼住房、醫療、娛樂等社會福利。企業的大部分投資仍舊由國有銀行提供,不過廠長們必須通過競爭貸款,還要支付5%的利息(20世紀70年代末的利息率隻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