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史觀

2.4 “天理”的至尊——實用理性史觀

“禮治”的幻夢,似乎又要死灰複燃了——不,它並沒有“死”,即便在唐代,倫理觀念、門閥觀念,也不曾被推倒。它延續下來了。到宋代被強調到更高的位置上。

但顯然,過去的“禮治”已不適應受到佛教文化思想衝擊的時代了。社會群體倫理等級的和諧岌岌可危,因此,個體的自覺被推到了首要地位。也就是說,整個社會的人倫、人道,必須靠對個體的道德訓誡才可能得以實現。這樣,儒家以禮——仁治天下,就得把個體道德與尊天命結合起來,才可能實現社會的倫理要求。

於是,從群體的倫理自發到個體的倫理自覺,就顯得尤為緊迫了。

理學,作為越過自發的倫理階段向實川理性完善的統治思想,便應運而生了。

理學家們煞費苦心,把“天命”作了改造,言天命與個體自覺處於和諧之中,道德規範既在人之外,也在人之內,從而不可逾越。於是,封建倫常——“三綱五常”上升為先驗的“天理”;而道德律——“仁、義、禮、智、信”則上升為“天性”了。天理與天性相吻,世界便太平無事了。“不偏不倚”、“恒常不變”。人生在世,格守倫常,則率由“天性”,體現了天理。天人關係及人際關係便統一了起來,個體的道德行為也便得到調節。通過“格物、致知”,則明天理;“正心、誠意、修身”則守天理;“齊家、治國、平天下”,便是由此及彼、由近及遠而行天理。這種“聖人之道”,則泯滅人性,貴義而賤利……倫理的原則從此不是自然的直覺和派生,而成了一種理性精神,其思想之網更加嚴密,成為了枷鎖與侄桔。

但朱熹無限感慨的是,“天理”總是敵不過“人欲”的,世風日下,兩漢不如三代,隋唐又不如兩漢。漢高祖“私意分數猶未甚熾,然已不可謂之無”,唐太宗更是“無一念不出於人欲”,“王道”失傳,“道統”斷纖、“兩千年之間、有眼皆盲”、“千五百年之間正坐如此,所以隻是架漏牽補過了時日。其間不無小康,而堯舜三工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嚐一旦得行於天地之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