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單元的論述,到這裏可以告結束了。我單獨探討這麽個論題,而且是半路出家,也可謂冒天下之大不題了。我也不企望什麽邏輯上的嚴謹,淪述上的客觀,以及材料盡可能的占有。作為藝術的曆史,它憑借的不該全是邏輯的實證;作為哲學的曆史,當然就更不是繁瑣的考證——黑格爾說,那隻是原始的曆史。它隻是一種俯視,一種盡可能撥開雲霧的、模糊的、宏觀的把握。
其實,就是史書上的曆史,又何時能保證它的絕對真實呢?
孔子是標榜自己有史德,述而不作的,這個觀點發展到今天,一方麵,則是沒完沒了的對經典著作的注釋,對理論的探求停留在注釋上,嚴重阻礙了活生生的理論的發展。這已不必多說了。而另一方麵,其述而不作,說到底還是述而深作。他完全在他的倫理史觀的指導下,編纂了一部《尚書》,就摒棄了周的史記《逸周書》,在春秋、戰國時代,把(尚書》中的《周書》與《逸周書》同稱為《周書》,這為什麽呢?
原來儒家要托古改製,克己複禮——複的便是周禮。這就得給武王打扮一番,可(逸周書)上卻說武王伐封,“先人適王所,乃克射之,三發而告下車。而擊之以輕呂(劍名),斬之以黃械,折縣諸大白(懸其首於旗)。乃適二女(姐己和婪妾)之所,乃以先截人,燎於周廟”。又說,“武王遂征四方,凡憨(惡)九十有九國,域磨仁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把武王說得凶殘暴決,沒半點仁義,這豈能讓孔子容忍?
孔子這一增刪,也就毀了不少史料。曆史的可信性就大可懷疑了。
同樣,史學上標榜的太史董孤公開直書“赴盾拭其君”以示於朝;齊崔杆獄其君,太史兄弟奮迅執簡以往,直書其悖,雖被殺兩位,可第三位弟弟,仍將此事記下了……等等,我們細細想想,不正是因為這些事件符合其倫理史觀的需要,才記錄下來的嗎?否則,也該似孔子一樣,早給摒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