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史觀

3.2 古老的民族及神—鬼(祖先)—人的序列

從一開始,“天人”關係這一命題,便是中國人曆史觀的核心,直至當代仍有人試圖把它與“自然的人化”結合在一起,講到生態平衡、講到後工業社會,也把它講到美學史觀上來——但我是把它當做相當遙遠的未來而言,而不是“急功近利”地津津樂道,以免造成某種曆史的錯位。

事實上,在中國曆史上,“天”的含意已經幾度演變過了。它一度是“神意”,是人格化的天,是上帝,是原始的宗教。如同恩格斯在《布魯諾·鮑威爾和早期基督教》一文中說的:

事情很清楚,自發的宗教,如黑人對偶像的膜拜或稚利安人共有的原始宗教,在其產生的時候,並沒有欺騙的成分,但在以後的發展中,很快地免不了有僧侶的欺作。

很顯然,開始是對自然現象的一種神秘的崇拜。是對自然的崇拜,幻想到自然的背後有神靈的支配。後來,則為統治者所利用。古史上的兩次“絕地天通”便就是如此。第一次,“古者民神不雜”,至帝擷頌時,因“九黎亂德”,鬧至“民神雜揉”、“民神同位”,神“無有嚴威”,故“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澳,是謂絕地天通”(《國語·楚語下》)石第二次是帝堯時,因“苗民弗用靈”,出兵鎮壓三苗,“報虐其威,遏絕苗民”,“乃命重、黎絕地天通”(《尚書·呂刑》)。

而後,“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這已有神一鬼(祖先)一人的秩序了。在《尚書·盤庚》中論及遷殷這段的理由時,更說:“先王有服,格謹天命,茲猶不常寧;不常厥邑,於今五邦。今不承於古,周知天之斷命。月日:其克從先五之烈。”即指五次遷徙,均是“知天之斷命”。後來,成湯遷毫,果然興旺發達,得到了“天”的嘉美。這種天命史觀,與神意史觀完全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