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史觀

3.17 程朱理學:“三代之治”的複古懷舊心態

程穎、程頤,即二程,是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故人們把他們和朱熹聯係在一起,將他們的理論合稱為“程朱理學”。二程師事周敦頤,也繼承其父親程晌,極力反對王安石變法,“數月之間,章數十上”,他把新變斥之為霸道,謂“治天下者,必先立其誌。正誌先立,則邪說不能移,異端不能惑,故力進於道而莫之禦也。苟以霸者之心而求王道之成,是銜石以為王也。”由此可窺其中觀。

為了拯救日見頹敗的末世,他們提出了著名的“天理說”——周敦頤將“太極”作為世界的本體,邵雍將“太極”歸之於“心”:“心為太極”,或道:“道為太極”。他們則把“心”及“道”歸之於“天理”,程穎頗為得意地說:

吾學雖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

(《二程全書·外書))

從而將“天理”作為其理學的基本範疇,為程朱理學這一官方哲學奠定了基礎。

天理雲者、這一個道理,更有甚窮已?不為堯存,不為萊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窮居不損。這上頭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它元無少欠,百理俱備。((二程全書·遺書》)

那麽,這“理”又是什麽呢?程穎說:

為君盡君道,為臣盡臣道,過此則無理。((二程全書·遺書))

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無所逃於天地之間。(《二程全書·遺書》)

說來說去,這便是倫理綱常罷了。但這不是過去儒家簡單的說教,而是有著“格物致知”的邏輯過程的。“格物”即“窮理”:“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矣。”而理在自然則為不可抗拒的“命”,理在社會便是行為準則之“義”,理在人便為先驗之性,理寓於身便是主宰之心。“在天為命,在義為理,在人為性,主於身為心,其實一也”((二程全書·遺書》)。因此,服從封建的倫理綱常,無論從外及內,均是天經地義的。所以,程頗提出了“性即理也”之性,這是合乎“天理”的。“自性而行皆善也,聖人因其善也,則為仁義禮智信以名之”(《二程全書·遺書》)。而另一種則是“氣察之性”,“氣有清濁,察其清者為賢,察其濁者為愚”。“有自幼而善, 自幼而惡,是氣察有然也”(《二程全書·遺書))。所以,性又有善惡、賢愚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