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清才子命運

5、公車上書組織學會

光緒二十年(1894),中日戰爭爆發,中國又一次慘敗;次年三月二十三日(4月17日),清廷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瓜分危機更是迫在眉睫。康有為趁入京應試的機會,聯合各省應試舉人1300餘人,於四月初八日(5月2日)聯名請願,發動“公車上書”。他在“公車上書”中,請求拒和、遷都、練兵、變法,提出“下詔鼓天下之氣”、“遷都定天下之本”、“練兵強天下之勢”、“變法成天下之治”等改良派的救國綱領。認為變法著重在富國、養民和教民三方麵。提出富國之法有六:一、鈔法,戶部用精製鈔票,設官銀行,以擴充商務;二、建築鐵路,收我利權;三、製造機器、輪舟,獎勵新製造,並發展、保護民營工業;四、礦務,開設礦學,請比利時人教導勘測,選才督辦,不濫用私人;五、鑄銀,各省設鑄銀局,以塞漏卮;六、郵政,設郵政局。養民之法有四:一、務農;二、勸工;三、惠商;四、恤窮。教民之法則為分立學堂、開設報館,以“化導愚民,扶聖教而塞異端”。這是康有為的第二次上書,也是改良派正式登上政治舞台的第一幕。

“公車上書”被拒絕代呈,光緒帝沒有看到。不久榜發,康有為得中進士,授工部主事。康有為又於同年五月初六日(5月29日)呈送《上清帝第三書》,提出了變法的步驟,指出自強雪恥之策有四:即富民、養民、教士、練兵,而如何審端致力於上述四策,則在乎“求人才而擢不次”、“慎左右而廣其選”、“通下情而合其力”三者,以求“人才得,左右賢,下情達”。這次上書由都察院代呈,光緒帝第一次讀到他的上書。

接著,他又上《第四書》,再次籲請“尊賢而尚功,保民而親下”,使“有情必通,有才必用”,並正式提出了“設議院以通下情”的主張,但又被頑固派拒絕代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