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前麵講到了康德的先驗自由,在《純粹理性批判》裏麵,它隻是一個理念,而在《實踐理性批判》裏麵呢,自由成為一個事實。自由成為一個事實呢,主要是由於道德律而使我們認識到的。康德說道德律是一個事實。就是說,我們當然在日常生活中間有很多事實,比如說我們在經驗生活中,有感性的需要,我們滿足我們的需求,我們追求我們的幸福,這都是事實,但是這些都是經驗的事實。而在理性上麵我們有一個事實,就是說,所有這些經驗事實,我們都可以通過一個理性的法則來加以規範。比如說,通過道德律,你要追求幸福也好,你要追求自己的目的也好,當然都可以,但是你要按照道德律去追求,你要做道德的事情。那麽道德的事情就是按照道德律來做。道德律不是空洞的,不是說我躺在**想到一個道德律,那就是個事實了。你想到你不去做,那當然還不是一個事實。但是道德律之所以是道德律,就是在於它是要做出來的,它是要實行的。那麽道德律作為一個實踐的法則,它是要在對象世界裏麵,現實地發生影響,從這個影響裏麵我們也可以看出來,它是一個理性的事實,它不是一個經驗的事實。按照經驗的事實它完全可以不發生。作為經驗的事實來說,它按照經驗,我們就可以根據自然規律去推測,這個人會做出什麽事情來。因為他肚子餓了,或者沒房子住,他就要去掙錢,就要去打工。這都是經驗的事實。經驗的事實是可以按照自然的規律來推斷的。但是理性的事實那就很難按照自然的規律來推斷了。你不能說他肚子餓了,他就一定會去偷錢,或者偷麵包。這個是你是算不到的。當然也可以去推,他肚子餓極了他很可能去偷麵包吃。但是不一定的,有的人就寧可餓死了,他也不去偷。他是一個道德的人。有的人就可以殺身成仁舍生取義,這個按照自然規律是推不出來的,隻能按照道德律去推,才能推得出來。他做出了這個事情,這是一個事實。這是一個什麽事實呢?它不是一個經驗的事實,按照經驗你推不出來。所以它是一個理性的事實,按照理性就可以推出來,按照純粹理性就可以推出來,他完全是按照純粹理性來做道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