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它的第一階段,抽象法。我剛才講了,從斯多葛派以來,西方人開始建立起了一個人格的概念。Persnlichkeit,人格性,這個概念是從古羅馬來的。因為斯多葛派就是從古羅馬晚期發展起來的嘛。他們用的person這個概念呢,原來的意思就是麵具。羅馬不是經常演戲嘛,在那個圓形的劇場裏麵上演戲劇,上演戲劇通常那些演員都要戴麵具,都是戴著麵具去演戲的。每一個麵具代表一個人物,所以不管哪個演員來演,你隻要戴上這個麵具呢,人家就認,這個人就是這個人,不會搞錯。宙斯就是宙斯,雅典娜就是雅典娜。那麽,麵具就代表一個人的人格。世上隻有一個,這就是他,他的麵具表明了他。所以,人格的概念,從麵具這個意思出發,表現出個人對於一些外部標誌的一種占有。我用這樣一種外部標誌來表達我自己,表達我的靈魂,表達我的自由。這就叫作人格。這個人格呢,不是說你內心想一想而已,而是肯定要表現在外的。那麽表現在外呢,在演戲的時候當然就是表現在麵具上麵了。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間呢,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演員,世界是一個大劇場,古羅馬流行這樣一種觀點,特別是斯多葛派,鼓吹這樣一種觀點,世界是一個大劇場,每一個人都是上帝安排在人間扮演的一個角色。所以你得演好你的角色。那麽這個角色呢,有他的麵具。什麽麵具呢?每個人都有他的身體。所以person這個詞,很多人都把它翻成人身,人的身體。翻譯成人的身體當然有它的道理,但是嚴格說起來是不準確的,在某些場合下可以,某些場合之下,你侵犯了一個人的人身,就是侵犯了他的人格。比如說,你打了人家一個耳光,那你就得道歉。你侵犯了他的人格嘛。為什麽打了他的耳光,就是侵犯了他的人格呢?因為他的臉是代表他的靈魂的。如果他什麽也沒有,如果他的臉都不是他自己的,都是他的身外之物,那就是阿Q精神了。你打了他的臉,他很高興,是兒子打老子,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沒有人格了。但是一個有人格的人的身體是不可侵犯的。你侵犯了他的身體,就是侵犯了他的人格。這就有人格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