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燦依,女,17歲,某中學高中一年級學生。
我出生幾個月的時候,媽媽因為和爸爸關係不好,離家出走,外出打工,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回來。爸爸隨後也去到外麵打工,在我9歲的時候因為交通事故身亡。
從小是爺爺奶奶撫養我長大的,爺爺奶奶生活在鄉村。爺爺對我比較嚴厲,奶奶對我比較縱容,但是她性子急,常常因為我不能按照她的要求做事而斥責我。6歲的時候,因為我姑媽生了孩子,奶奶就去照顧妹妹了,我一個人在家裏哭了一個多月。
從小到大的生活費用、教育費用和一切開支,都是姑媽在替我支付,平時我在學校出現什麽問題,都是由姑媽去學校交涉,爺爺奶奶年紀大了,隻能照顧我的生活。姑媽對我學習上的要求比較嚴格,很少表揚我,喜歡拿我和學習成績好的孩子做比較。
初中二年級的一次期末考試,我考了全班第一名,很開心地給姑媽匯報,誰知道姑媽卻對我說:“這有什麽好值得驕傲的,你隻是在這個小縣城的重點中學裏麵考了一個第一名,要比就要和A市(省會城市)的四七九中學裏的學生比,和他們比,你還差好大一截呢。”
姑媽是一個事業有成的漂亮女人,是我爺爺奶奶的幾個孩子裏最有出息的,是A市的一個白領精英。從小,她就是我學習的榜樣,我希望成為一個像姑媽那樣成功的女人。
姑媽對我雖然比較嚴厲,但是,姑媽還是把我當作和她親生的女兒一樣對待的。平時我要什麽名牌鞋子和衣服,姑媽都會給我買,在她忙得過來的時候,也會去幫我開家長會,姑媽一直說,她對我和妹妹是一樣好的。所以,初三上學期的某一天,我給姑媽寫了一封信,在信的結尾,我問她:姑媽,你可以做我的媽媽嗎?我可以做你的女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