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時間到了。媽媽倒了點牛奶,舀了點粥,滿臉容光煥發。
“我又賣掉了一個故事,寶貝們,”媽媽說,“就是那個蚌王故事,所以我們喝茶時又有小圓麵包吃囉。一烤好你們就去買。十一點鍾,差不多吧?”
彼得、菲莉斯和博比相互看看,六隻眼睛對視了一下。然後博比開口說:
“媽媽,如果今晚喝茶我們不吃小圓麵包,留到十五號,就是下周四再吃,你介意嗎?”
“哪天吃我都不介意,親愛的,”媽媽問道,“可是為什麽呢?”
“因為那天是樸克斯的生日,” 博比說,“他三十二歲了。他說不會再過生日了,因為還有其他事情要做?——不是養兔子、守秘密——而是撫養老婆娃兒。”⑴
“你是說他的太太和孩子吧,”媽媽說。
“是呀,”菲莉斯說,“都一樣,不是嘛?”
“我們想好好為他過個生日。他對我們真是很和氣,你知道的,媽媽,”彼得說,“所以我們講定下個麵包日問問你,能不能這麽辦。”
“要是萬一十五號前,沒有麵包日呢?”媽媽問。
“哦,那樣的話,我們就想請你讓我們提——提起享受,等到麵包日到的時候,就不吃了。”
“提前享受,”媽媽說,“我明白了。沒問題。用粉糖在麵包上加上他的名字蠻不錯的,對吧?”
“樸克斯,” 彼得嚷了起來,“這個姓不好聽。”
“他的名字是阿爾伯特,”菲莉斯急忙說,“我以前問過他的。”
“我們可以寫阿·樸,”媽媽說,“等那天到了,我再告訴你們怎麽弄。”
就目前情況來看,一切都好。可他們自個兒認為,用粉糖印上了阿·樸,價值十四便士半的麵包還算不上隆重的慶祝。
“花總是有的,當然,”博比說,過了一會兒,就這個問題他們真真正正、認認真真開了個討論會,地點選在了幹草棚,在那裏擺了台壞了的割草機,還有一排孔,幹草就是從孔裏掉到下麵馬廄食槽頂上的草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