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兒保羅外貌英俊,是個小提琴手。他不喜歡自己的工作,成天隻想著去打獵。一八八零年六月的一天,保羅帶著槍和獵狗,在基爾道南附近沿著深林茂密的紅河岸邊狩獵時,突然看見一隻大灰狼從堤岸附近的洞裏跑了出來,他立即開了一槍,原隻想碰碰運氣,沒想到竟然一槍把那隻大灰狼給打死了。在派遣他的狗到洞裏搜尋了一番,確定裏麵沒有別的大狼以後,保羅才鑽進了那個狼洞裏。沒想到,裏麵還有八隻小狼,這讓他又驚又喜,因為每隻狼的獎勵是十美元,九隻狼該是多少錢呢?對保羅來說,這當然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他使勁地揮舞著棒子,在黃狗的幫助下,除了留下一隻活的,其餘的小狼全部被他打死了。當地有一種迷信的說法:如果把一窩動物一隻不剩地都打死,那是要遭到報應的。於是,保羅就帶著那隻老狼和七隻小狼的頭,還有最後那隻活著的小狼進城去了。
保羅把那八隻死狼頭全部賣掉了,然後拿著換來的錢進了酒吧,結果他的錢全都落入了酒吧老板的腰包。沒過多久,酒吧老板又從保羅那裏得到了那隻活著的小狼。這隻小狼帶著鎖鏈漸漸地長大了,但是它的胸脯長得十分強壯,嘴巴也長的異常尖銳,全城所有的獵狗中,沒有一隻能跟它相比。酒吧老板把它放在院裏,讓顧客們觀賞消遣。而且他還常常把小狼當著誘餌,讓那些狗和小狼打鬥。有好幾次小狼被狗咬傷,甚至差點被咬死。不過,最後它都恢複過來了。隨著時間的流逝,小狼漸漸長大了,敢於麵對它的獵狗越來越少了。可是它的日子也過得相當艱苦。如果說,還能讓它感到一些溫暖的話,那就是它和酒吧老板的兒子小吉姆之間的那段不斷加深的友誼。
吉姆是一個任性而有主見的搗蛋鬼。他喜歡這隻小狼是因為它咬死了那隻曾經咬過他的獵狗。從那以後,他一直給小狼喂吃的,而且還非常寵愛它。作為回報,小狼允許他單獨和它玩鬧,而其他人是不敢這樣冒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