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裏芬和愛麗絲到達的時候,紅心國王和紅心王後正雙雙坐在寶座上,四周簇擁著一大群動物——各種小鳥和野獸,以及一副完整的撲克牌。傑克站在他們麵前,身上綁著鐵鏈,兩旁各有一個兵士押著。靠近國王的是那位大白兔,一隻手上拿著一個喇叭,另一隻手上拿著一卷羊皮紙。法庭的正中央放著一張桌子,桌子上放著用一隻大盤子盛的許多水果餡餅,水果餡餅是那麽逗人喜愛,愛麗絲看到它們就感到饑腸轆轆——“我真希望他們審判快點結束,”她心想,“然後把這些點心分派給大家!”可是看來這事沒有希望,因此,她開始對周圍的一切事物東瞅瞅、西瞧瞧,以此來消磨時間。
愛麗絲過去從來也沒有上過法庭,不過她曾經在書本上讀到過法庭的事,她很高興地發現自己說得出法庭裏幾乎所有的東西的名稱。“那是法官,”她自言自語地說,“因為他戴著他的大假發。”
卻說那位法官正是國王本人,由於他把王冠戴在假發的上麵,看來一點也不像舒服瀟灑的樣子,而且那樣子當然是不相稱的。
“那是陪審團[63]席,”愛麗絲心想,“那十二位生物(你瞧,她不得不說“生物”,因為它們有些是走獸,有些是飛禽。),我猜想它們就是陪審員了。”她把“陪審員”這幾個字在心裏反複說了兩三遍,覺得很自豪。因為她想——而且也想得不錯——像她這樣的年齡的小姑娘很少有幾個懂得“陪審員”究竟是什麽意思。不過,把它們叫作“陪審人”[64]也是同樣可以的。
那十二位陪審員都非常忙碌地在各自的石板上寫字。“它們在做什麽呀?”愛麗絲悄悄地問格裏芬,“在審判開始以前,它們還不能寫下任何事情的呀。”
“它們正在寫下自己的名字,”格裏芬也悄悄地回答,“為的是害怕在審判結束以前就會忘記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