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治正義論:論政治公正性及其對現代道德和價值觀的影響

第二章 論革命

抵抗與革命的問題是緊密相連的。所以在我們結束對這一部分話題的討論之前,應該對通常稱之為革命的這類事件的性質和效果,以及一個上等公民對它應有的看法進行一番研究。

在此,首先出現的一種意見是:對於社會的一個好公民來說,成為他的國家組織的對手是不足取的。

同這種主張相反的一種說法是這樣說的:“我們生活在這個組織的保護之下,而保護既是一種好處,又使我們不得不以支持它作為回報。”

對於此,我們可以這樣回答:第一,這種保護的好處有些可疑。說文明是一種好處或許還勉強可以承認;盡管在歐洲的每個國家,文明在某種程度上都受其政治組織的保護,但是卻不能把它看作是一個不良組織的特征,或是同任何組織的缺點不可分的。一個社會的好公民或許會渴望對文明事業做出貢獻;但是他對於這一事業的熱愛很可能激起他想要看到文明從腐敗和不公正的政治製度的泥坑中得到解放的願望。

第二,感激,在這裏所說的意義,已被證明不是一種美德,而是一種惡行。我們對待每個人和每群人的方式應該根據他們所具有的品質和能力來決定,而不是根據那隻與我們自己有關係的準則。[1]

第三,沒有一個動機比在此所提倡的感激更為可疑。感激一個組織,一個抽象的概念,一種假想的存在,是完全無法了解的。盡力為我的同胞們獲取一種實質上的利益比支持一種我相信充滿著有害後果的製度能更好地證明我對他們的感情。

這裏加以反駁的具有這種性質的要求,類似於因為我是英國人就要求我成為基督徒,或因為我是土耳其人就要求我信奉伊斯蘭教。這對一切宗教和政權以及世間一切神聖事物來說,非但不是尊重的表現,相反卻是一種輕蔑。如果政權是一個有益於公共福利的組織,它值得我的注意和研究。我應該按照我希望別人獲得幸福的程度,以我的情況所容許的最大正確性來估量它,並用我的才能和我力所能及的正當影響,使它成為正義和理性所要求的那種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