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來證明民主政體不健全的一切理由都產生於這樣一個根源,即認為必須用欺騙和偏見來遏製人類感情的動**。如果沒有事先假定這個原則,其觀點一刻也站不住。對此,可以進行直截了當的反駁:“國王和貴族本質上的確比他們卑微的同胞更明智和更善良嗎?除去根據個人功過而外,難道還有什麽是區別貴賤的堅實基礎嗎?除去屬於個人的固有品質可以形成差別以外,嚴格意義上說來,難道人與人之間不是平等的嗎?對於這一切問題,隻能有一個回答:“這的確是依據理性和絕對真理的說法,但是為了人類的幸福,人為的區別還是必要的。沒有欺騙和偏見,就不能遏製人類情緒的動**。”不妨讓我們來檢查一下這種理論的功過,以下實例可用來做最好的說明。一些神學家和一些政治家一直主張:“教導說由於在這個世界犯的過錯和壞事,人們將在另一個世界遭受永恒的折磨的學說,它本身固然是既無道理而又荒謬的,但為了使人類懷有敬畏之心還是必要的。”他們說:“我們難道看不見麽:盡管有這種可怕的警告,世界上的罪惡不還是泛濫成災?如果將人類不規矩的**從現在的羈絆中解放出來,並且他們對擺在其眼前的因果報應絲毫不存在任何畏懼,那將會是一種什麽情形呢?”
似乎這種論點是建立在特別輕視曆史和經驗以及理性指示的支配的基礎上的。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並沒有這種地獄之火的可怕工具,也沒有“永遠冒著煙的”酷刑。他們的宗教是麵對政治多於麵對個人的。他們把神信奉為國家的保護者,而這就使他們充滿不可征服的勇氣。在國家遭受災難的時期,他們找到一種現成的慰借方法:用祭祀贖罪來平息神怒。人們認為這些神主要關注的是宗教禮節,而很少注意信徒們在道德方麵的善良與邪惡,這種善惡由於必然給人增加或減少幸福的趨勢而被認為是已經得到了充分的保證。即便他們的宗教理論中也包括有來生的學說,他們也很少注意把現在的個人道德的好壞和他們在來世的相應處境聯係起來。在荷馬的作品裏,極樂淨土是一塊永遠使人感到厭倦和壓抑的地方;樂土和地獄都被處在同一圈路線上,其最大的不同也不過是悲愁和苦難的分別罷了。在所有波斯人、埃及人、凱爾特人、腓尼基人、猶太人的理論中以及在一切不以任何形式起源於基督教的理論中,都通通刪除了將來世報應作為道德約束力的基礎的說法。如果根據上述論點來衡量這些民族,我們就會覺得他每個人都會互相殘殺並且慣於百般地行凶作惡。但是,事實上,跟那些在想象上曾經受過來世報應的人為的威嚇的人一樣,他們完全相同地遵守政府法令和社會秩序,而且有些人還會更加雅量、更加堅定和更加關注公共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