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意實行政治“保護”所造成的有害影響,在當今世界上最突出的一個例子就是:把國教奉為神諭。我們不妨以英國國教為例,按照它的製度,其教士必須接受三十九條嚴格的教規,這些教規幾乎涉及了道德和哲學研究的一切問題。我們在這裏隻能認為:從地位僅次於皇族親王的大主教到國內最卑賤的副牧師,以及這個教會的全部榮典和收入都是被用來支持一個讓人盲目屈從的、卑鄙偽善的宗教製度。在這個由人數眾多的教士構成的階梯組織中,有誰能夠擁有自由思想嗎?在他們之中哪個人能夠捫心自問,敢以他的榮譽和良心為擔保,宣布他從職業中所得的錢財沒有影響他的判斷力?這種設想是荒唐可笑的。在這種情況下,一個誠實而有見識的人所能說的,最多也不過是:“我希望沒有影響;我力求沒有私心。”
第一,國教的製度乃是一種讓人盲從的製度。在一切有宗教組織的國家裏,出於仁愛,國家可以關心屬民的生活方式和民意,從而公開鼓勵一個人數眾多的階級從事道德品行的研究。我們不免要問:什麽製度能比宗教更加有利於公眾幸福呢?道德品行是人類所從事的理論研究中最重要的一個課題,而且當人們通過不斷的充分教育和對這些課題的專門研究,也能指望得到良好的效果。但是不幸的是,正是這些人手裏的教典,從一開始就在發揮約束作用,使他們從一切研究中所得出的結論必須與之相符。本來,科學的發展趨勢應該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一代更比一代強,從最渺小的開始進而得出最值得讚美的結論。但是,在現在這種情形下,人們卻先下了定論,並且用承諾和懲罰來束縛人們,使他們不能在前輩的科學知識基礎上有所發展。固然這種辦法原是用來防止墮落和敗壞的,但是不幸的是,它也沒有為可能的前進留下任何成長空間。這種辦法建立在對思想本質的極端傲慢和無知的基礎上,使思想則永遠不可能進步,相反,一定會使它墮落和敗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