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治正義論:論政治公正性及其對現代道德和價值觀的影響

第四章 從人類思想的脆弱性來反對這一製度

我們研究到這裏,也許應該扼要複述一下已經確立的原則。按照其各部分與人的平等的聯係以及與財產分配不均的聯係,這項研究可以被看作是研究權利或義務,在這方麵,這項研究與我們討論社會原則的最初發展的兩大部分相一致。我有權要求別人幫助;他有權不以武力迫使他提供幫助。他有義務提供我所需要;我有義務不侵犯他決定範圍內的事,第一,他是否提供我所需要的,第二,供應到什麽程度。

平等的條件,換句話說,取得進步和快樂的平等機會,是人類以正義享用的嚴格法律。所有的社會變革隻有作為此原則的構成部分或作為實現這原則才合理。所有現存弊端隻有增加了不平等的條件,並使之固定下來才得以反對。

然而,我們推導出了另一條同樣明顯的真理。平等條件不能以個人來實現,不應該以整體名義強迫實現。因此,隻有一種方式實現正義的偉大目標:推動社會本質的進步,這種方式是使所有權的讓與成為一種不受限製自願的行動。有兩種方式產生這種自願:覺悟和好勝心。

這些手段通常被以為達不到目標。期望富人“傾其所有以助窮人” 通常被當作“最不切實際的製度”。說服人們某個行為有助於全民利益是一回事,說服人們積極拋開個人野心或個人快樂的觀點,關注普遍利益,這是另一回事。工於心計的人,常常懷疑希望自己作出這樣的犧牲從人性上考慮是否合理;活潑而輕舉妄動的人,即使承認這是他的義務,但受到強烈的**,脆弱的道德無法抵禦時,隨時會拋棄義務。

這種說法當然有很大的說服力;人類思想無疑會容納無私的動機,但有理由相信美德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一種不能付諸實踐的教化;但利己和關心別人,無論其本身有多大差異,嚴格考察起來,也會遵守同樣的行為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