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學·中庸

第四章

知所先後,接近做人做事之道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1無情者,不得盡其辭2,大畏民誌3。此謂知本。

注釋

1.“子曰”句引自《論語.顏淵》。聽訟,即審理訴訟。猶人,和別人一樣。

2.無情者,不得盡其辭: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能夠花言巧語狡辯。

3.民誌:民心,人心。

譯文

孔子說:“聽訴訟審理案件的能力,我和別人一樣。但是我力求做到的是盡力使訴訟不致發生。”使隱瞞真實情況的人不能夠花言巧語為自己辯解,使百姓心中敬畏。這便是認識了根本的道理。

解讀

這一章文字是用孔子談論訴訟的話來闡發“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的道理,強調凡事都要抓住根本。

審理案件隻是手段,即便這手段再高超,也隻是治世之“末”,無論是地方官還是一國之君,能達到的最理想境界是百姓安居樂業,民眾心裏畏服,訴訟不致發生,這才是治世之“本”。正如高尚的醫者會說“但願世間人無病,何愁架上藥生塵”的道理一樣。

作為聖人君子,教化民眾是核心,是本,治理國家是效果,是末。由此出發,我們也就能夠理解《大學》強調以修身為本,齊家、治國、平天下都隻是末的道理。

理解了本末的關係,也就明白了事物發展的順序,進而也就清楚修身治學的真正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路徑。“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語言極度簡潔而蘊含卻無比深刻,這裏充分顯現了“經”的本色。

馮諼為孟嚐君市義

戰國時期,齊國公子孟嚐君禮賢下士,廣招門客,與魏國信陵君、楚國春申君、趙國平原君齊名,時人共稱為“戰國四公子”。

齊國有一個人叫馮諼。馮諼窮到不能養活自己,就托人去找孟嚐君,想在他的門下寄居做一個食客。孟嚐君問他有什麽特長,他回答說沒有什麽特長。又問他有什麽本事?回答說也沒有什麽本事。孟嚐君聽了後笑了笑,但還是接受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