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安德魯·蘭十二色童話全集.粉紅色童話書

主人和書童

從前,有個人,他有一個非常聰明的兒子,這兒子很會讀書,而且很喜歡讀書。一天,他到外麵去找活兒幹,穿過小山崗的時候,遇到一個人,這人問他要去哪兒。

“我要去找個當仆人的活兒幹。”男孩說。

“那你願意服侍我嗎?”這人問。

“哦,願意呀,當然願意了。”男孩說。

“不過,你認字嗎?”那人問。

“會,我跟牧師一樣會讀書。”男孩說。

“那我不能要你,”那人說,“事實上,我正缺一個不認字的書童。他的工作隻是把我那些舊書上的灰塵打掃幹淨。”

那人說完就走了,孩子眼巴巴地看著他走遠了。

“我沒得到那個活兒幹,真遺憾,”他想,“那個活兒太適合我了。”

他下定決心要攬到這個活兒,就藏在一座小山丘背後,把衣服裏子翻到外麵來穿在身上,這樣那人就不會輕易認出他來了。然後,他從小山丘後麵一路跑過去,在山的那一頭遇到了那個人。

“你要去那兒啊,小孩兒?”那人說,他沒有認出來這個孩子就是先前遇到的那個。

“我要去找個當仆人的活兒幹。”男孩說。

“你願意服侍我嗎?”那人說。

“哦,願意,當然願意了。”男孩說。

“不過,你會讀書嗎?”那人說。

“不會,我一個字都不認得。”男孩說。

於是,這人就帶他回去給他活兒幹,他要幹的活兒隻是打掃書上的灰塵。不過他打掃灰塵的時候,有大量的時間來讀書,最後,他把所有的書都讀光了,變得跟他主人——一個很了不起的魔法師——一樣聰明了。而且,他還能變各種各樣的魔法,還能把自己變成任何一種動物,或者任何一種他想變的東西。

他學會所有這些魔法後,就覺得沒有必要再待在這兒了,於是他就逃回家,回到了父母身邊。不久,鄰村開了一個集市,男孩就對母親說,他學會了一種本事,可以把自己變成任何一種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