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衣衫襤褸的迪克

第25章迪克第一次寫信

迪克晚上回家後,頗有些自豪地把信拿出來。

“這封信寫得真好,”福斯迪克讀了之後說。“我很想認識弗蘭克的。”

“我打賭你會的,”迪克說。“他是個大大的好人。”

“你什麽時候寫回信?”

“我不知道,”迪克說道,心裏有些疑慮。“我從來不寫信的。”

“那不應該是你不寫信的原因啊。要知道,總是要有第一次的啊!”

“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麽,”迪克說。

“拿幾張紙坐下來想想吧,你會發現要說的東西很多的。你今晚不用學習了,就寫信吧。”

“要是你願意,等我寫完後幫我看看,再替我潤色一下吧。”

“好的,如果有必要的話;但我覺得弗蘭克會更喜歡你本來寫的樣子的。”

迪克決定采納福斯迪克的建議,他對他能否寫信的這點有相當大的疑慮。像許多男孩一樣,他覺得這是一項很嚴肅的任務,卻沒有想到寫信也隻不過是在紙上說話而已。然而,盡管有那麽多疑慮不安,他仍然覺得要回這封信,而且希望弗蘭克可以收到他的信。在作好各種準備之後,他終於開始寫了。而且在夜深之前,他的信也寫好了。因為這是迪克寫的第一封信,而且表現了他的典型性格特征,我們的讀者也許想看看他是怎麽寫的。

這就是這封信的內容——

“親愛的弗蘭克——我今天早兒收到了你的信,很高興知道你還沒有忘記‘爛衫迪克’。我不像以前那樣穿得破破爛爛了。鏤空大衣和褲子已經不流行了。我穿上那件華盛頓大衣和拿破侖褲子去了郵局,擔心他們不相信我就是那封信的主人。回家的路上,聽到了我一位親密的朋友米奇·麥奎爾對我外貌改善的祝賀。”

“我不再睡在盒子裏或舊馬車上了,發現那對我的身體不好。我在莫特街租了間房子,還請了位私塾先生,和我住在一間屋子裏,晚上教我學習。莫特街不是很新潮,但我在第五大道的豪宅還沒有完工,恐怕要等到我成為一個頭發灰白的老家夥時才會完工。我已經有了一百美元了,這是我從賺的錢中省下來的,我沒忘記你和你叔叔對我說的,我在努力變得體麵些。我有老長時間沒去湯尼·帕斯特或老鮑厄裏了,寧願省下錢來養老。等我頭發灰白時,我就不幹擦鞋這行了,我要幹些輕鬆點的斯文點的事兒,比如擺蘋果攤啦,或是賣花生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