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藥一直廣受關注,大量孕婦使用處方藥物,但關於孕期使用藥物的安全數據卻非常少。人們認識到胎盤屏障功能是有限的,藥物作為致畸因子受到了高度關注。令人奇怪的是,沙利度胺在好幾種動物實驗中均是無害的,但動物實驗不能完全說明問題,且孕婦作為特殊群體又被排除在藥物實驗之外。孕期用藥谘詢隻能基於病例報告、病曆總結、病曆對照研究等。1962年,美國頒布《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修正案》,要求每種藥物必須在說明書上標明其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應用指征、相關研究等情況,但是當我們打開說明書時,會發現大部分藥物對妊娠的風險為不確定。孕期用藥的安全性及致畸性因為其複雜性及不確定性,深深地困擾著廣大產科醫務工作者。
一、藥物致畸作用的毒理性
具有發育毒性的外來化合物與發育中的胚胎或胎仔接觸,可因胚胎或胎仔所處的發育階段不同而呈現不同的敏感性。有性生殖動物由受精卵發育成為成熟個體的過程,可概括為胚泡形成著床、器官發生、胎兒發育、新生兒發育等階段。著床前的胚胎對胚胎致死作用較為易感,對致畸作用並不如此,會出現“全”或“無”現象:“全”是指大量細胞受到影響,胚胎發生死亡;“無”是指少量細胞受到影響,胚胎可以發育成正常個體。在胚胎發育後期和新生兒期,最容易表現的發育毒性是生長遲緩和神經、內分泌以及免疫係統機能的改變。胎兒對胚胎致死作用的易感性雖較胚胎低,但仍有一定數量的死胎發生。
在致畸作用中,對致畸物最敏感的階段是器官發生期,主要是受精後第3周初到第8周末,此期間胚胎定向分化發育,神經係統、循環係統、呼吸係統、眼、耳、生殖係統等快速發育,受到有害因素的影響可能產生形態上的異常,一旦發生畸形往往是比較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