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自思忖,我之沉湎於讀和寫,並且漸成常習,經年又年,進而繭縛於在別人們看來單調又呆板的生活方式,主觀的客觀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麵的。
世上有懶得改變生活方式的人。
我即此族同類。
但,我更想說的是,按下原因種種不提——我之所以愛讀愛寫,實在的,也是由於愛語文啊!
我是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偏科於語文的。在算術和語文之間,我認為,對於普通的小學三年級生,本是不太會有截然相反的態度的。普通的小學三年級生更愛上語文課,也許隻不過因為算術課堂上沒有集體朗讀的機會。而無論男孩兒女孩兒,聚精會神背手端坐一上午或一下午,心理上是很巴望可以大聲地集體朗讀的機會的。那無疑是對精神疲憊的緩解。倘還有原因,那麽大約便是——算術僅以對錯為標準,語文的標準還聯係著初級美學。每一個漢字的書寫過程,其實都是一次結構美學的經驗過程。而好的造句則尤其如此了……
記得非常清楚,小學三年級上學期的語文課本中,有一篇《山羊和狼》:山羊媽媽出門打草,臨行前叮囑三隻小山羊,千萬提防著,別被大灰狼騙開了門,媽媽敲門時會唱如下一支歌:
小山羊兒乖乖,
把門兒開開,
媽媽回來了,
媽媽來喂奶……
那是我上學後將要學的第一篇有一個完整故事的課文。它是那麽地吸引我,以至於我手捧新課本,蹲在教室門外看得入神。語文老師經過,她好奇地問我看的什麽書,見是語文課本,眯起眼注視了我幾秒,什麽也沒再說,若有所思地走了……
幾天後她講那一篇課文。“我們先請一名同學將新課文的內容敘述給大家聽!”——接著她把我叫了起來。教室裏一片肅靜。同學們皆困惑,不知所以然。我毫無心理準備,一時懵懂,但很快就鎮定了下來。普通的孩子對吸引過自己的事物,無論那是什麽,都會顯示出令大人們驚訝的記憶力。我幾乎將課文一字不差地背了下來……同學們對我刮目相看了。那一堂語文課對我意義重大。以後我的語文成績一直不錯,更愛上語文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