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學

第8節 秘密

如果不是由於人們發現實踐中很難保守秘密,法律領域查明真相的目標將會麵臨更多的障礙。這種十分明顯但又難以捉摸的現象,已經為大眾所熟知。所有民族都有與之相關的格言,其中經常提到,在女人中間保守秘密尤為困難。意大利人常說,如果女人不能說話,她就很容易憋到爆炸;德國人認為,保守秘密的負擔會損害女人的健康,並讓她未老先衰;英國人也有類似的但更為粗俗的說法。

許多經典格言講述了類似的主題,不計其數的童話、小說和故事都曾刻畫了保持沉默的不易,一部非常流行的現代小說《沉默的負擔》(作者斐迪南德·屈恩伯格)還將之作為行文主線。洛策[18] 用一句格言概括了保持沉默之難:我們很早就學會了表達,卻很晚才學會沉默。刑事學家無論與被告人還是證人打交道,都可以從這些至理名言中獲得啟發,因為證人基於各種原因,總想對某些事情保持沉默。如果證人被迫出庭作證,試圖回避案件中真偽不明的爭議問題,最終又不得不作出半真半假的回答,這種做法是非常危險的。如果證人語焉不詳,其證言就值得質疑,因為“半真半假的真相,危害要甚於徹頭徹尾的謊言”。因為謊言顯示出它的主題、意圖和質疑空間,而似是而非的真相,基於聯想和認知所限,很容易因為當事人的身份及其涉案的具體情形而導致令人惱怒的錯誤。鑒此,刑事學家必須對秘密這一問題保持足夠的警惕。

當證人保持沉默時,我們必須對此進行辯證分析。他不願吐露秘密,這一事實非常明顯,簡直不言自明。吐露秘密的行為並不光彩,以至於我們通常認為,這種事情不可能發生。但是司法實踐中,刑事法官,特別是那些年輕或者急躁的法官,經常會據此作出一些推斷。他們僅僅提到事實本身,並未提到任何名字、地點或者時間,也沒有提到任何敏感的事情,看似沒有造成任何傷害。然而,正是通過這種方式,他們吐露出最為重要的要點。最糟糕的是,正是由於陳述者並不知曉有關姓名或者具體信息,所以很可能會扭曲有關事實,並且牽涉一些無辜人員。需要指出的是,隻有在熱點案件中才會涉及上述問題,由於某個或者多名證人反複講述相同的故事,據此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歸納案件事實,此類犯罪容易引起公眾的特別關注。通過此類方式,很容易促使人們對案件材料進行各種推測和聯想。我們應當對此提高警惕,讓我們先來回顧一則經常被提及的古代軼事,這是薄伽丘最先講述的故事:一位年輕有為的修道院院長,在一群婦女的慫恿下,講述他第一次聽到的懺悔。他猶豫了很長時間,認為隻要隱去懺悔者的姓名,即便向眾人講述懺悔者所懺悔的內容,也不算什麽罪過,並最終向那些婦女講述了他所聽到的第一次私密的懺悔。僅僅過了幾分鍾,又來了幾位客人,其中就包括侯爵和他迷人的妻子。侯爵和他的夫人嗔怪年輕的神父,為何很久沒有到家中做客。侯爵夫人大聲說道:“你不應當忘記我呀,我是你的第一個懺悔者。”這則逸事對司法職業而言非常重要,因為它以一種極富哲理的方式告訴我們,所謂“完全安全”的“純粹事實”是如何被公之於眾的。傾聽者無須對事實進行整合,諸多事實自身會通過意想不到的方式整合起來,最終,那些原本需要嚴格保密的、非常重要的案件事實變得眾人皆知。案件中的保密信息非常重要,必須在各個方麵嚴格保密,並不僅僅是對細節保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