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概述
我們的結論取決於自己和他人的看法。如果感知是可靠的,我們的判斷可能也是可靠的;如果感知不可靠,我們的判斷一定也不可靠。因此,對感官感知形式的研究,就是對司法基本條件的研究;對其關注度越高,司法的確定性程度就越高。
我們無意提出一種感知理論。從犯罪學角度看,我們隻需提取那些涉及重要情況的條件,據此我們可以發現,我們和我們審查的對象究竟是如何感知各種事物。此處無法全麵細致地對該問題進行深入探討。最近的科學研究在這個領域取得了很大進展,並且發現了很多非常重要的信息。如果忽視這些問題,就意味著我們局限於問題的表麵和外圍,僅僅關注那些無法感知和理解的事物,進而基於表麵原因忽視那些具有重要價值的材料;更糟糕的是,我們可能會將並無價值的材料認定為重要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