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知道思維過程是以自我為中心和參照點的。根據厄德曼的說法,我們隨後應該能夠看出,那種隻把所有事情都與自己關聯或與自己密切的事物相關聯的想法是愚蠢的本質。但是在一係列的智力過程中,思考者會或多或少地根據一些正當的理由把自己放在前麵,並據此判斷一切,研究一切,預先假定他人在自己身上的發現,並展示出對自己更大的興趣。這種思維過程往往在道德觀念強的人身上比較常見。我認識一個和藹可親、優秀的高中老師,他總會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他從來不帶錢、手表或鑰匙,因為他會忘了或弄丟這些東西。
如果碰巧在某些關鍵時刻,他需要一枚硬幣,就會轉向學生們,問他們:“請問,你們中是否有哪位或許碰巧帶了二十五美分的硬幣?”他通過自己不帶錢的習慣進行判斷,因此把帶錢預設為“或許”,而這些學生中如果有人帶了二十五美分的硬幣就一定是“碰巧”。
對於普通人來說,一些最慣常的過程亦是如此。如果一個人看到一份肯定有他名字的名單,他一定會仔細查閱並研究一下。同樣的,如果他看見一張自己也在其中的集體照,就會去仔細地查找自己。而當那些用假名到處遊走的可恥騙子意識到這些可以幫助他們的時候,他就會在自己的關係網中展開搜索,假名可能是更改真名或者稍微改變一下自己母親的婚前姓,或用出生地推導得到的一個名字,或僅僅利用自己的教名。但所有的這些都不會與自己脫離關係。
對於讀者亦是如此,歌德告訴我們,對於大眾所讀之物,隻有當讀者發現自己或與自己相關的行為包含其中時,才會產生興趣。所以歌德解釋說,商人或者深諳世故的人能夠比真正有學問的人更好地領會一篇科學論文,因為“學者習慣於隻關注自己所學或所教的,以及遇到的與他們類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