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分析記憶時提到:
1. 像在記憶中領悟。
2. 像保留了很長時間。
3. 像立刻就能回憶起來。
或許還可以添加第4 點,記憶圖像最符合實際。這與我們記得的事實並不完全一致。我們可以假設記憶圖像的形式因人而異,因為每個個體對不同物體的圖像的驗證方式都千差萬別。我在相同的一段時間裏對兩個人的了解程度是相同的,但卻有兩個關於他們的記憶圖像。當我回想起一個人時,一個具象化的、生動的、移動的形象會出現在我麵前,甚至完全就是那個人的記憶圖像;當我想到另一個時,我隻看到一個小的、光禿禿的輪廓,模糊且顏色暗淡,這種差異並不能說明第一個人就是有趣的,第二個人是無聊的。這種情況在回憶關於旅行的記憶時會更加明顯。一個城市出現在回憶中時,有規模、有顏色,並且是動態的,十分真實;另一個呢,我在那裏逗留了同樣長的時間,但是僅僅幾天之後,在類似的天氣等條件下,在回憶起這座城市時,回憶中的城市看起來就像一張小而平的照片。調查的結果證明其他人與我一樣,記憶的問題因回憶的方法而大相徑庭。事實上,這是毫無疑問的,以至於在某些時期,一種類型的意象會比另一種類型的意象多,而對於一種個體來說,對該個體適用的規則又變成了另一種個體的例外。
我們現在會遇到一係列的現象,就是我們擁有的特定類型的意象通常與事物本身沒什麽關係。所以埃克斯納說:“我們可以非常準確地知道一個人的相貌,能夠在一千個人中找到他,而不清楚他和另一個人之間的差異;事實上,我們經常忽略他眼睛和頭發的顏色,但當它突然變得不同時,我們又會感到驚奇。”
克裏斯[32] 提醒人們注意另一個事實:“當我們試圖在記憶中描繪出一個眾所周知的硬幣的輪廓時,我們會欺騙自己,雖然難以置信,但是如果看到跟我們想象中一樣大小的硬幣時,會顯現出更多的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