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認真和反複地研究詞語的含義,我們最終可能會發現它們含有比開始時更深刻的意義和內容,那麽就不得不懷疑人們是否能夠相互理解。因為如果詞語本質意義上有顯而易見的含義,那麽,每個使用它的人都會根據自己的傾向和角度,提供“更深刻和更豐富的意義”。事實上,能用更形象的方式表達的單詞比我們想的要多很多。隨便舉幾個例子你就會發現數量驚人的誇張詞語。如果我說:“我搞定了這個案子、我擠過去了、我跳過去了,等等。”這些短語都是高度形象的表達,因為我沒有搞定任何東西,也沒有從什麽東西之間擠過去,沒有跳過任何物體。我說的話並不代表任何真實的東西,而隻代表一個形象,並且不可能確定後者與前者之間的差異,或者這種差異可能會在每個人那裏獲得各種方向和程度的變化。因此,無論在何處使用形象的表達,如果要了解其含義,我們必須首先確定使用的方式和地點。例如,我們多久聽到一次“四角”桌而不是方桌,一個“非常普通”的人,而不是遠遠低於平均水平的人。在許多情況下,這種虛假表達是為了美化請求或使請求看起來更適度而做出的介於有意識與潛意識之間的動作。吸煙者說:“我可以借個火嗎?”盡管你明確知道香煙所燃起的火焰大小其實是無關緊要的。“我可以隻吃一小塊烤肉嗎?”據說這樣說是為了讓另一個人把那個沉重的盤子遞給發出請求的人,而這樣顯得更加謙虛。再說一遍:“請給我一點水,”並沒有改變另一個人必須遞來整個水瓶的事實,而且之後你實際喝了多少水,他是不管的。所以,我們經常在談到借的時候,根本沒有想到要還的問題。一個學生對同學說:“借給我一支筆、一些紙或一些墨水。”但他完全沒有歸還的打算。類似的事情也會在那些認為自己行為不當,然後又想以最有利的方式展示這種不當行為的被告或證人身上發生。這些行為在美化之路上經常走得很遠,而且可能做得很巧妙,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都無法觀察到真實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習慣用法也提供了最好的例子。多年來,誠實地謀生並通過快速無痛地宰殺牲畜來滿足許多人的絕對需求被稱為一項殘酷的工作。但是,當有些人僅僅是為了消磨時間或因為倦怠而射擊和獵殺無害的動物,或僅僅傷害它們,並且不給予救治,讓它們慘死,卻被稱為高尚的運動。我想看看宰殺一頭公牛和射殺一隻雄鹿之間的區別。後者甚至不需要高超的技能,因為與嚴重射傷雄鹿相比,快速無痛地殺死一頭公牛更加困難,即使是最精確的射擊也比正確屠殺公牛需要更少的訓練。此外,殺死一頭野牛比殺死一隻溫順善良的野雞需要更多的勇氣。但是,習慣已經一勞永逸地假定了人與人之間的這種本質區別,而且這種區別在刑法中經常是有效的,而我們卻沒有真正看到如何做或為什麽。在馬匹交易中作弊和在其他商品交易中作弊,這之間的區別是相似的。這也體現在兩個決鬥者按規則打架和兩個農民出身的小夥子按協議用他們的鎬柄打架之間。它還出現在“受香檳激發”的人實施的違反法律的行為中,而不是某個“純粹的”酒鬼違反法律的行為中。但是,對於第一種說法有偏愛的、原諒的使用意圖,而對於後一個說法則是指責的、拒絕的意圖。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各種事件是不同用法的結果,這些用法首先將不同的觀點區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