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犯罪心理學

專題2 心理學課程 第3節 基本考量

刑事學家最重要的職責是與司法過程的參與者打交道,包括證人、被告人、陪審員、同事等,這些都是至關重要的工作。在每個案件中,刑事學家的成功都取決於他的技能、策略、對人性的了解、耐心和行為方式。任何從事司法工作的人都會很快發現,具備這些能力的人,與那些不具備這些能力的人相比,工作成效存在很大的差異。

這些問題,不僅對證人和被告人而言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對其他人也是如此。預審法官和專家之間的交流,是日常觀察的重要主題。一位法官會依照法律規定提出問題,並且希望得到重視。他不想公開顯露出對案件漠不關心的態度,但是,專家們很容易觀察到這一事實。另一位法官描述案件情況,向專家們說明案件的各種可能性,判斷是否需要專家們闡釋有關問題以及需要作出何種闡釋,可能還會關注專家們解決有關問題的方式方法,努力通過自己特有的方式了解案情,並對專家們麵臨的疑難(卻又經常遭到忽視的)問題表現出特殊的興趣。法官們如此這般地辦理一個又一個案件,結果相差無幾。即便專家們沒有普通人的性格缺陷,也會受到勤勉盡職或者漠不關心等心態的影響。試想一下,除了高等法院的預審法官,如果每個法官、所有的警察和司法官員都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態度,情況將會怎樣!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最為盡職的專家,也會感到心灰意冷,進而僅僅關注分內之事。相比之下,如果法院裏麵的所有人員都勤勉盡職,堅持嚴格依法辦事,情況又將發生怎樣不同的變化!這種情況下,即便是最漠不關心、消極怠工的專家,也會切身感受到熱烈工作氛圍的助推影響,進而意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最終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對於法院院長、陪審員和參審法官,情況也是如此。司法實踐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有些主審法官將原本十分有趣的刑事案件變得枯燥乏味;審判雖然持續進行,但人們僅僅關注最終的裁判結果。也有一些主審法官(還好他們占了大多數)知道如何吸引大家的注意力,進而使那些最簡單的案件也顯得與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