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我們僅討論與法庭上最密切相關的女性的誠實。在這一方麵情況不容樂觀。誠不誠實和說謊是兩碼事;後者是積極的,而前者是消極的,不誠實的人不說真話,說謊者說假話。隱瞞部分事實,把人引入錯誤,不為表麵現象辯護還利用表麵現象等做法都是不誠實的。與說謊者相比,一個不誠實的人可能沒說過不真實的話,卻引發更多困難、困惑和欺騙。因此,不誠實的人比說謊者更危險。因為與說謊者相比,不誠實的人,其行為更難以揭露,因為他比說謊的人更難以說服。然而,不誠實是一種特殊的女性特征,男人隻有是娘娘腔才會不誠實。真正的男子漢氣概和不誠實是兩種不能統一的概念。因此有流行的諺語說:“女人總是說實話,但卻都不完全是實話”。這比許多作家指責女性撒謊更準確。
在我看,刑事法院也無法核實後一項指控。我並不是說女人從不說謊——她們說的謊夠多了,但她們說的謊並不比男人多,沒有人會把說謊歸因於女人的性別特征。一旦這樣做,就會把不誠實和說謊相混淆。
由於我們本身和社會條件對女性的不誠實行為負有很大責任,因此,在法庭上過於嚴厲地對待女性的不誠實行為也不對。我們不喜歡直接說出東西的名字,而是選擇采用暗示的方式,保持尷尬的沉默或臉紅。因此在法庭上,如果難以“直言不諱”,就不應該吝嗇於采取這種“繞圈子”的做法。龍勃羅梭認為,[26]
女性說謊是因為她們(性別上)的弱點,例如月經和懷孕,她們會在談話中宣泄這種不適。羞恥感、性別等原因迫使她們隱瞞年齡、缺陷和疾病;或是因為她們想要有趣,喜歡暗示,以及那一點特有的判斷力。由於這些,她們往往得撒謊,之後作為母親,不得不在許多事情上欺騙自己的孩子。龍勃羅梭總結說:事實上她們自己也不過是孩子。然而,認為這些條件會導致說謊是錯誤的,因為在此條件下,女性通常會沉默、以其他形式或者錯誤消極的方式表現出來。但這在本質上是不誠實的。因此不能錯誤地斷言:欺騙、撒謊已成為女性生理原因造成的特質。洛策認為女人因為討厭分析而不能區分真假,但是隻有當別人將她們作為分析對象時,女人才討厭分析。女人不想被分析,因為分析會暴露出很多她們的不誠實,因此,她們對徹底的誠實行為很生疏。但責任應該歸咎於男人。正如福樓拜所說,沒有人會告訴女人真相。當聽到這些分析時,她們會與此作鬥爭。她們甚至對自己都不誠實,但這不僅僅限於一般情況,在特殊案件的法庭審理過程中也是如此。我們在法庭上難以使女人誠實。當然,我並不是說,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我們與女性談話時需要盡顯粗魯無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處理每個棘手問題時都迫使她們不誠實。任何經驗不足的刑事司法人員都知道,通過簡單和絕對公開的討論可以取得更大的進展。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的女人和我坦率地談論過這個問題,在這段非常痛苦的談話過程的最後,她坐在那裏說:“感謝上帝,你說話坦率,沒有‘假正經’的話,我之前還非常擔心你會問一些愚蠢的問題迫使我不得不給出‘正經’的回答,以致讓我陷入不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