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不誠實的行為,都是不可饒恕的大錯。
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管在工作還是在生活中,誰都有犯錯誤的時候。工作上的偶爾失誤,或者個人能力上的欠缺,都不是什麽原則性的大錯,都是可以原諒並能給予彌補的。失誤可以糾正,能力可以通過努力得以提高。然而,我們千萬要記住:有些原則性的錯誤是犯不得、不能犯,也是無法彌補的。
以下幾項,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重視:
第一,忠誠之錯不可犯。
第二,常識性的錯誤不可犯。
第三,明知故犯,不可饒恕。
第四,連續犯同樣的錯誤是不容易讓人原諒的。
劉某走了。
劉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我竟然會“炒”他。
昨天早上,我還告訴過他,根據他的工作表現,根據他一段時間以來的工作成績,公司決定,從這個月起,每月給他增加300塊錢的工資。然而,在僅僅過了24個小時後的今天早上,我卻又將他叫到辦公室,用了10分鍾時間,向他證實了一件事情,然後就請他去有關部門辦手續,“拜拜”了。
其實,很多人都曾經不止一次地向我反映過,劉某很有才氣,本來學曆就高,人看上去也鬼精鬼精的,聰明得很。在實際工作中,他還算是稱職,對工作的態度也還算是盡心,正像有人向我誇讚他時所說的那樣:這人很有兩把刷子,活幹得真漂亮。甚至有過不止一兩次,別人拿不下來的活,後來讓他上,竟然就解決了。
平心而論,我對他在工作上的表現是滿意的,也曾多次當眾給過他一些鼓勵,否則也不會給他加工資。
今天早上,劉某走進我辦公室的時候,我剛剛打完一個電話。像平時一樣,我還是請他坐,允許他抽煙。看得出來,他好像有些不安,也不像平時那麽坦然和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