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級匯報結束後,要向你的直接上司做一次坦誠的交代。
越級匯報在職場上是一件大不敬的事,是不被提倡的一種溝通手段。但在或越級匯報或走人的情況下,我們又該如何選擇呢?對職場中人來說,不是不可以越級匯報,而是要想明白怎麽匯報及如何處理匯報之後的一係列事件。換言之,就是怎樣越級匯報才能既達到自己的目的,又不傷害到別人。
什麽情況下可以越級匯報?
對於這個問題,《南方都市報》記者黃河方在其名為《就算“越級”有理,也別忘補鑊》的文章中,給我們提供了明確答案:
1.報告的內容是有意義的
什麽是越級報告必須進行的情況?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在專家看來,在等級行政結構框架下,以公利為出發點和歸宿的越級報告是有必要的,是對程序化製度局麵的有益補充,而夾雜有私利的越級報告是不必的。
在越級報告前,必須保證報告的內容是有越級報告的意義的,而且直接上司已經從你這裏聽取了相同的內容;隻是由於他的忽略或者事情的緊急性、局麵的複雜性等原因,導致你必須越級報告。
2.報告的內容是跟直接上司溝通過的
越級報告之前,要與直接上司進行必要的溝通。特別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麵:
◎注重溝通的場合、時間、地點的恰當性,避開無關人員。
◎抱著尊敬的態度,令直接上司真切地感覺到你不會傷害到他。
◎意見相同的時候,要真誠地讚揚對方,把讚揚給別人,不要借此強調“自己其實也想到了”;意見相左的時候,不要當麵頂撞,尋求可以局部讚同的方麵,以此引申展開,很謙虛地提出自己的建議。
◎即使在處理事情上有不同的觀點、原則,也要從情感上表達出你作為下屬對直接上司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