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公司要什麽,我就有什麽

期望二,做到十,你的競爭力想不強都難

張彤彤剛大學畢業不久,參加工作還不到半年。作為某公司老板康總的秘書,她的工作做得很出色,老板經常讚賞有加。為什麽她會受到老板的誇讚呢?因為她總能做出讓老板滿意甚至超越期待的事來。

例如,在她的辦公桌上,大家很容易能看到一張打印工整的“時刻記得提醒康總的二十件小事”,上麵包括“提醒康總帶好名片”“提醒康總開會的時間”,等等。有一位和她關係很要好的同事問她:“你的工作做得可真夠細致的啊,細致到連這麽小的事情都要提醒康總,這真的需要嗎?”

她認為這些工作都非常有必要去做好。她解釋道,寫在紙上的這二十條,康總從來沒有要求過她,是她自己覺得很有必要,所以才寫下來提醒自己的。她覺得,作為一名下屬,如果想盡到責任,應該常常問自己三個問題:公司(或者領導)需要什麽?我能做什麽?我應該怎樣做才能做得更好?

彤彤是這麽想這麽說的,更是這麽做的!一年後,她已經不是康總的秘書了,而是成為集團的辦公室主任。如果你是老板,你會喜歡和重用彤彤這樣的員工嗎?

彤彤的職場發展啟示了我們,想在職場獲得更好的發展和成功,首先要贏得老板和領導對你的重視。怎樣才能讓老板和領導格外地重視你呢?首先,你負責的每一件事情,都能做得超越老板和領導的期待;其次,能夠經常做出一些讓老板和領導驚喜的事情。

海爾CEO張瑞敏在稱讚自己的“左膀右臂”楊綿綿時,用了一個很好的評價:“往往我期望二,她卻能做到十。”這其實也描繪了最出色的執行者的自我要求——別人尤其是老板和領導對你有期待,你不但能全力以赴做好,而且好到超乎老板和領導的期待。

楊綿綿究竟做了什麽,具體是怎麽做的,會讓張瑞敏對她有如此高的評價?我們通過閱讀《第一執行官》等著作所介紹的關於楊綿綿的事跡,能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