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是一個龐大而複雜的主題,我嚐試著談談反社會兒童,簡單說說犯罪與剝奪家庭生活之間的關係。
你知道,如果在一所經批準的工讀學校裏隨機地抽幾個學生做調查,對他們的診斷中可能有正常(或健康)的孩子,也可能有精神分裂的孩子。然而,有一個共性的東西將所有的犯罪少年聯係在一起。它是什麽?
在一個普通的家庭裏,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共同撫養他們的孩子。嬰兒出生後,母親(在父親的支持下)帶著每個孩子,了解每個人的個性,處理每個孩子的個性化問題,這些日常生活細節都影響到社會的最小單位,即家庭。
正常的孩子是什麽樣的?他是否隻是馴服地成長,露出甜美的笑容?不,他不是這樣的。一個正常的孩子,如果他對父親和母親有信心,就會使出渾身解數,日複一日,嚐試用自己的力量來擾亂、破壞、驚嚇、消磨、浪費、糾纏和占有。所有將人帶到法庭(或精神病院)的事情,在嬰兒期和幼兒期都是屬於正常反應,這是孩子在探索和建立對應關係,孩子與他自己的家庭的關係。如果這個家能經受住孩子的一切破壞,他就會安下心來玩耍;但在此之前,他必須進行測試,對父母的安排和家(我指的是比房子更多的東西)的穩定性進行測試——特別是一些看上去讓人存疑的地方。如果孩子想玩耍,想畫自己的畫,想做一個不負責任的孩子,想獲得自由的話,他需要先感知(意識)到一個能約束自己的框架,或者說,一個規則的邊界。
為什麽會這樣呢?原因就是,在人類情感發展的早期階段,充滿了潛在的衝突和破壞。這個時期的小生命與外部現實的關係尚未牢固,人格尚未很好地整合,基於原始本能的愛帶著破壞性的目的,而且嬰兒還沒有學會如何容忍和應對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