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好媽媽勝過好老師

鼓勵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要想讓孩子具備自理能力,就要讓孩子清楚:上學是自己的事,沒有理由都讓爸媽代做。每天被鬧鍾叫醒,要鼓勵自己起來,準時上學;遇到大風、雨雪天氣時,要提前起床,早早出門,爭取按時到校;如果遲到了,自己應該對此負責,不能把責任都推給別人。鼓勵孩子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是讓孩子快樂生活的基本條件。

朋友帶著她兒子從美國回來度假,借住在我們家。她的兒子叫大衛,是三個兒子中最小的一個,每次出門,他都會背一個占據半個身子的大背包。在天壇公園遊玩時,我想幫助他,對他說:“我幫你背這個包吧。”沒想到,大衛搖著頭說:“謝謝,但是自己的東西應該自己拿。”

那天我們還看見一個中國小女孩,她跟大衛差不多大。她坐在花壇旁邊的護欄上,伸著腿,抱著臂,一臉不高興地衝著媽媽喊:“快點呀。去晚了就沒座位了。”她媽媽背著大包小包,還騰出一隻手招呼出租車,急得滿頭大汗……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本是最基本的為人處事準則,但很少有中國家庭重視這樣的教育。

看到一個名校的高材生,因為無法自理生活,不得不放棄了公派留學的機會,你一定會覺得萬分可惜,但其中反映的問題卻更值得引起我們思考。

生活中到處都是這樣的例子,一位媽媽感觸頗深:“孩子今年6歲了,吃雞蛋、吃香蕉都要我先給剝好皮,到現在連手帕、襪子都不會洗……”為什麽孩子越大越“癱瘓”?事事都要媽媽伸手幫忙?說到底,都是媽媽自己造成的。媽媽對孩子百般寵愛,恨不得什麽事都幫他做了,殊不知,這樣才是害了孩子。

媽媽不能萬事都為孩子做得妥妥當當,要試著放開手,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一次做不好就多鍛煉幾次,熟練以後,孩子就會做得又快又好了。包辦,隻能讓孩子喪失自理能力;放手給孩子自己動手創造平台和機會,這樣才能培養出他們的自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