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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如何犒賞軍隊

在年味兒越來越淡的今天,對很多人來說,過年最值得期待的可能就是年終獎和各種過年福利了。不過,期待老板能夠開明地為自己過年過節打賞東西的,自然不隻是現在的人,對於古代的士兵和將領們來說,維持家計的餉銀之外的“年終獎”,也是非常重要的收入。當然這個“獎”還包括軍隊出征時的開拔費和凱旋時的犒賞,以及重要日子的賞賜。

有個成語叫“犒賞三軍”。所謂“三軍”就是代指整個軍隊。古代軍隊在出征之前及得勝歸來之後,國家都需要分別進行犒賞,《續通典》中記載:“唐李筌《太白陰經》曰:‘古人出師,必犒牛酒。’”

可能會有人好奇,古代不是不能宰殺和食用耕牛嗎?其實,法律雖然規定不能輕易宰殺耕牛,但是這裏的“牛”算是打了個擦邊球。因為理論上,在古代軍隊出征之前犒賞的“牛酒”,並非直接給人食用的,而是用以祭祀的。隻不過,在“喂飽”了神仙之後,這些牛肉最終的歸宿實際上還是將士們的肚子。因此,牛酒作為犒賞軍隊的食物,或者說是祭品,在本應禁止食用牛肉的唐宋時期,卻頗為常見。比如《舊唐書》記載:“即複見鎔,請出牛酒貨幣以犒軍。”在南宋時,牛酒甚至被當作了一種尋常的犒賞軍隊的食物賞賜。《宋九朝編年備要》中記載道:“守文得俸祿,皆市牛酒,以犒軍士。”

相對於程序化的戰前犒賞,絕大多數君主對於得勝歸來的將士,都會給予極為慷慨的犒賞。比如在《詩經·小雅·六月》中記載:“來歸自鎬,我行永久。飲禦諸友,炰鱉膾鯉。”當然,隻有將校級別的軍官能夠享受這種規格的犒賞。但普通的士兵得勝歸來後,朝廷對他們也少不了賞賜,這中間基本都會有布帛錢財,以及豐盛的酒食。尤其是到了明清時期,出征得勝之後的賞賜,已經豐盛到可以維持士兵一段時間的家計。比如一個首級就可以獎賞5兩至30兩,甚至50兩白銀。對得勝軍隊的犒賞其實也是一種籠絡士兵以及軍官們的辦法,豐厚的獎勵會讓他們更樂意為自己的君主浴血廝殺,畢竟誰會不愛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