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苛刑暴政”都被認為是秦朝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比如司馬遷就在《史記·李斯列傳》中提到了一種令人駭然的秦法:“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漢書·五行誌》中也有記載:“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
因為受刑之人是“棄灰於道者”,所以此法令也被稱為棄灰法,有人還將其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也有人認為棄灰法的存在,正說明古代人對於環境保護的重視。那麽,事實真的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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黥刑是上古五刑之一,又稱墨刑,是通過在人臉上刺字並塗上顏料來施以懲戒。這雖然是五刑之中用來懲戒輕罪者的刑罰,但它所刺刻的記號同樣是永久性的。
隻是因為隨意丟棄灰土,就被刻下這樣的永久記號,怎麽看也是一種十足的暴政。值得注意的是,從一些史料記載來看,棄灰法並非秦朝首創,早在殷商時期,商朝人就已經開始將棄灰法施行起來了,而且古人對於棄灰法的意義有不同的解釋。
韓非子將這種輕罪重罰看作是一種威懾,《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裏就提到過棄灰法這個例子,他認為,想要讓法令得到施行,就必須依靠重刑進行震懾,這也是法家的一貫態度。
孔子的觀點聽上去和韓非子的論斷有些類似,他把棄灰法的頒布看作是施政者在立威:“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意思是,隻要注意,不隨意丟棄灰土,人人都可以做到,因此這種法令的推行並不會引發嚴重的後果,並且它的順利施行還可以提高百姓對法律的敬畏。
除了從法律層麵進行解釋,也有一些比較接地氣的猜測,比如有人從所棄之灰上做文章,覺得之所以要禁止棄灰是為了防止灰燼中有餘燼未滅,在房子多為木質的古代,這種灰燼之火可能導致嚴重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