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臘人之後,羅馬人憑借其強大的軍團馳騁歐洲,建立起不朽的偉業。可對於在背後支撐起羅馬軍團的公民軍製,關注的人並不太多。因此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嚐試著揭曉羅馬公民軍製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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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的軍製往往與其社會製度是緊密相關的。在羅馬共和國時期,就曾經有過一段非常特殊的曆史。
公元前509年,羅馬人驅逐了國王,建立起羅馬共和國,王政時代就此結束。但羅馬的內部矛盾沒有因此得到解決,即便號稱“共和”,大權卻依然是由貴族把持,下層平民生活困苦、受貴族壓迫和盤剝的情況也沒有絲毫改變。
公元前495年,羅馬遭遇伏爾西人入侵,急需兵員,可平日裏飽經剝削的羅馬平民又怎會願意出力?他們毅然發起撤離運動,從羅馬遷往“聖山”,拒絕服役。可以說,這些平民實際上是在以“兵役”為籌碼,向國家索求正當的權益。他們先後三次進行抗爭活動,羅馬的貴族階層不得不做出妥協,推出《十二銅表法》,讓出部分利益,征兵這才得以繼續。
羅馬平民產生怨憤是一件必然的事情。按照古羅馬法律規定,符合財產要求的17~46歲公民均有服役的義務,而在公元前2世紀之前,服役公民的武器裝備尚需要由他們自己配備。這已經屬於終極“吃霸王餐”了,可羅馬的平民還要遭到貴族的長期剝削。為了進一步食其肉啖其骨,貴族甚至在借債的基礎上,又發明了“借債奴”這種奇特的奴役關係。平民們在層層剝削下失去了土地、失去了財產,又怎麽肯為國家出力呢?直到抗爭運動以後,平民的境遇得到改善,羅馬的公民兵製度才得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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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求自備武器裝備,羅馬的軍隊會依照財產水平劃分作戰序列。
在羅馬的軍事體係中,常規的作戰序列一般是重步兵占63%,輕裝步兵占26%,騎兵占10%,工程兵占1%。和古希臘時代的軍隊一樣,羅馬人的軍隊依然以重步兵為主要構成,而騎兵部隊,哪怕在尤利烏斯·愷撒去世之時,也僅擁有1萬人,由體格強壯的高盧人(凱爾特人)以及日耳曼人組成。擔當騎兵的是羅馬最有錢的那一小部分人,他們需要自備馬匹;家裏條件還不錯的就擔任重步兵,自備鎧甲和長矛;最窮的沒有裝備,自然隻能做輕裝步兵。為了保證戰鬥效果,擁有資曆的老兵與新兵會被編入不同的百人隊,以便在作戰之時通過戰術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