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曆史上看,以弱勝強的例子無論中外比比皆是。我們最熟悉的赤壁之戰、淝水之戰以及紅軍前四次反圍剿都是典型案例,至於三國時期的合肥會戰,張遼800精騎大破孫權10萬人馬的故事更是經典。可以說,隻要合理運用軍事手段,以弱勝強並非不能實現。
17—19世紀中國水師的裝備情況不那麽樂觀,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不考慮國家政治腐敗等因素,單純考慮軍事層麵,這一時期的中國水師對陣西方海軍,能通過計謀實現以弱勝強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了解當時的海戰戰術。
與陸戰戰術相比,海戰戰術更加強調對技術裝備的運用,因此,裝備的發展對於海戰戰術的影響極為深刻。17—19世紀,海軍中的主要艦船都使用風帆動力,少部分帆槳並用,總體來說航速不高,槳帆船航速雖然快一些,但是持續時間並不長。一般情況下,西方戰艦正常航速在6~10節,而中國戰船在4~7節,接戰時甚至隻有1.5~3節,如此緩慢的航速,當然也不能指望舵效有多高。一旦進入接敵狀態,軍艦的戰略和戰術機動能力都不足,基本上就是固定的模式。但是總體上說,如果風力夠大,西方戰船的機動性還是要更好一些。
西方在風帆時期的海戰模式是什麽?一般情況下,距離遠則使用重型火炮轟擊,距離近則使用槍械或者回旋炮等輕型火器轟擊,再近就是接舷近戰。為了能夠最大化發揮火力,後來又出現了線型戰術,這也促成了西方最重要的艦種——戰列艦的誕生。戰列艦誕生後,由於指揮係統的完善,混戰戰術又流行起來,英國海軍中將霍雷肖·納爾遜就特別善於此道。此外,火攻船也是西方海軍中的常見裝備。
那麽,這一時期的中國水師又是如何作戰的呢?明代名將戚繼光和俞大猷分別在《紀效新書》和《洗海近事》中有詳細記錄。戚繼光在書中明確表示,200步以內使用佛朗機(子母炮)和鳥銃,30步以內是噴筒、弓箭、標槍,再近就是火箭、火磚等。俞大猷對於火器的使用卻有獨到的看法,他要求士兵要做到百發百中,因此特別強調開火距離必須盡可能地縮短:“大小火筒須兵船犁及賊船乃放,不待言也……下恕火箭、佛朗機及哨船發熕,亦須近及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