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至明帝之朝,政事紊亂,幹戈四起,勢已不能與梁競。
為梁人計者,實宜厚集其力,為一舉廓清之計,而不宜輕用其鋒。以北朝是時之衰亂,梁苟能出全力以乘之,河北、河東,縱難全複;河南、關中,必可全而有也。梁若有力以出關中,必非蕭寶寅、萬俟醜奴等所能禦。河南、關中既下,秣馬厲兵,再接再厲,而六合之澄清有望矣。然梁武本非能用兵之人,亦未嚐實有恢複之誌。疆埸無事,偷安歲久,兵力之不振,實更甚於其有國之初。
故北方雖有機可乘,而梁人用兵,仍不越乎淮上。若言大舉,則始終思借降人之力。獨不思降人若本無能為,輔之安能有濟?若有雄略,又安肯為我不侵不叛之臣?輔而立之,豈非自樹一敵邪?
梁武帝普通五年,魏孝明帝正光五年也。武帝複謀北伐。使裴邃率騎三千,先襲壽春。邃時為豫州刺史鎮合肥。入其郛。以後軍失道不至,拔還。時諸將北征,多所克獲。魏遣河間王琛援壽春,安樂王鑒援淮陽。初魏徐州刺史元法僧,據鎮自立。法僧,道武子陽平王熙之曾孫。
《梁書》本傳雲:普通五年,魏室大亂,法僧遂據鎮稱帝。誅鋤異己。立諸子為王部署將帥,欲議匡複。既而魏亂稍定,將討法僧。法僧懼,乃遣使歸款,請為附庸。欲議匡複,乃其歸梁後之飾說。
法僧乃一妄人,刺益州時,殺戮自任,威怒無恒,致合境皆叛,招引外寇,具見《北史》本傳。且歸梁時年已七十有二矣,複何能為?梁乃賜之甲第,女樂金帛,前後不可勝數,謂方事招攜,欲以撫悅初附,何不回此貲財,以餉戰士邪?
法僧之叛,《魏書·本紀》謂其自稱宋王,其本傳及《北史》皆雲稱尊號,與《梁書》合。
《通鑒考異》雲:法僧立諸子為王,則必稱帝,其說是也。時又有元略者,中山王英之第四子也。其兄熙起兵而敗,略奔梁。梁封為中山王。法僧降,以為大都督,令詣彭城誘接初附。尋與法僧同征還。後豫章王綜入魏,長史江革及將士五千人,悉見禽虜,魏明帝悉遣還以征略。梁乃備禮而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