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晉南北朝史(二)

第十三章 梁陳興亡 第一節 侯景亂梁上

侯景,朔方人,或雲雁門人。此據《梁書·景傳》。《南史》雲:景懷朔鎮人。少而不羈,見憚鄉裏。及長,驍勇,有膂力,善騎射。《南史》雲:景右足短,弓馬非其長。案景右足短之說,他無所見,恐非其實。以選為北鎮戍兵,《南史》雲:為鎮功曹史。稍立功效。

爾朱榮自晉陽入,景始以私眾見榮。榮甚奇景,即委以軍事。會葛賊南逼,榮自討,命景先驅。以功擢為定州刺史,大行台。自是威名遂著。齊神武入洛,景複以眾降之。仍為神武所用。《南史》雲:高歡微時,與景甚相友好。及歡誅爾朱氏,景以眾降。仍為歡用,稍至吏部尚書。

景性殘忍酷虐。馭軍嚴整,然破掠所得財寶,皆班賜將士,故鹹為之用,所向多捷。總攬兵權,與神武相亞。魏以為司徒、南道行台,案事在大同八年,即東魏興和四年。擁眾十萬,專製河南。

《南史》雲:歡使擁兵十萬,專製河南,杖任若己之半體。又雲:時歡部將高昂、彭樂,皆雄勇冠時。景常輕之,言似豕突爾,勢何所至?案歡所用,戰將多而有謀略者少;又歡居晉陽,去河南較遠,勢不能不專有所任;此景之所以有大權也。

神武疾篤,謂子澄曰:“侯景狡猾多計,反覆難知,我死後,必不為汝用。”乃為書召景。景知之,慮及於禍,《南史》雲:將鎮河南,請於歡曰:“今握兵在遠,奸人易生詐偽,大王若賜以書,請異於他者。”許之。每與景書,別加微點,雖子弟弗之知。及歡疾篤,其世子澄矯書召之。景知,懼禍,因用王偉計求降。

《北齊書·神武紀》亦雲:世子為神武書召景。景先與神武約,得書書背微點乃來。書至無點,景不至。又聞神武疾,遂擁兵自固。案神武猜忌性成,從未聞以將帥為腹心,而自疏其子弟;況文襄在神武世,與政已久,神武與景有約,文襄安得不知?說殆不足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