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書·百濟傳》雲:今言語、服章,略與高麗同,行不張拱,拜不申足則異。《魏書·句麗傳》雲:立則反拱,拜曳一腳,行步如走。《隋書》雲:拜則曳一腳,立各反拱,行必搖手。拜申足,即滿洲人之打跧,乃夷俗,而百濟無之。
《梁書》又雲:呼帽曰冠,襦曰複衫,袴曰褌,其言參諸夏,亦秦韓之遺俗雲。而新羅則冠曰遺子禮,襦曰尉解,袴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及行與高麗相類。則秦韓遺俗,不在新羅,顧在百濟矣。
觀史所載三國法俗,文化程度,似以百濟為最高。百濟法俗,《北史》言之最詳。其官製較之句麗,即遠近於中國。昏取之禮,略同華俗。其王每以四仲月祭天及五帝之神;都下有方,分為五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亦中國法也。俗重騎射,兼愛文史,秀異者頗解屬文。新羅則《梁書》本傳言其無文字,刻木為信,語言且待百濟而後通也。日本之文化,據彼國史籍,受諸百濟者,亦較句麗、新羅為多,其以是歟?
《宋書·百濟傳》雲:本與高麗俱在遼東之東千餘裏,其後高麗略有遼東,百濟略有遼西。百濟所治,謂之晉平郡晉平縣。
《梁書》雲:晉世句麗既略有遼東,百濟亦據有遼西、晉平二郡地矣。自置百濟郡。
《宋書》雲:義熙十二年,以百濟王餘映為使持節都督百濟諸軍事、鎮東將軍、百濟王。百濟二字,蓋即據其自置之郡也。百濟是時之都,應在遼西。
《周書》雲:百濟治固麻城;《隋書》雲:其都曰居拔城,則其遷歸半島後之所居也。自帶方故地遵陸而至遼西非易;且句麗未必容其越境;疑其略有遼西,亦浮海而至也。
據《梁書》,則晉大元中,其王須,已遣使獻生口。餘映之後餘毗,於宋元嘉七年,複修貢職。毗死,子慶立。慶死,子牟都立。都死,子牟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