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兩晉南北朝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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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後妃傳》:路淑嬡,孝武帝母。弟子瓊之,宅與大常王僧達並門。常盛車服衛從造僧達,僧達不為之禮。《南史·僧達傳》雲:瓊之大後兄慶之孫。僧達將獵,已改服,瓊之就坐,僧達了不輿語,謂曰:“身昔門下騶人路慶之者,是君何親?”遂焚瓊之所坐床。瓊之以訴大後。大後大怒,欲罪僧達。上曰:“瓊之年少,自不宜輕造詣,王僧達貴公子,豈可以此事加罪?”

又《張邵傳》:子敷。中書舍人狄當、狄當作秋。《蔡興宗傳》《陸慧曉傳》《恩幸傳敘》皆作秋。《廣韻·秋字注》:“又姓,宋中書舍人秋當。”周赳,並管要務,以敷同省名家,欲詣之,赳曰:“彼恐不相容接,不如勿往。”當曰:“吾等並已員外郎矣,何憂不得共坐?”敷先設二床,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移我床遠客。”赳等失色而去。其自標遇如此。

又《蔡興宗傳》:被征還都。時右軍將軍王道隆,任參內政,權重一時。躡履到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元嘉初,中書舍人秋當詣大子詹事王曇首不敢坐。其後中書舍人王弘,《南史》作中書舍人弘興宗,蓋傳寫之誤,觀下文言“弘還”與《宋書》同可知。為大祖所愛遇,上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乃當判耳。殷、劉並雜,無所益也。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球舉扇曰:“君不得爾。”弘還,依事啟聞。帝曰:“我便無如此何。”五十年中,有此三事。此八字,南史作“至是興宗複爾”六字。

《南史·江斅傳》:中書舍人紀僧真,幸於武帝,稍曆軍校,容表有士風。謂帝曰:“臣小人,出自本縣武吏,邀逢聖時,階榮至此;為兒昏得荀昭光女;即時無複所須,惟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斅、謝(左艸右瀹),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詣之。”僧真承旨詣斅。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讓客。”僧真喪氣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時人重斅風格,不為權幸降意。此數事相類,庸有附會之談,然當時必有此等事,則可知也。